脱衣表演女子熙蒂努拉米拉昨天甫获释,却又遭联邦直辖区宗教局逮捕。多个维权组织炮轰直区宗教局做法如同是在猎巫。

伊斯兰姐妹会、人民之声以及马来西亚普世穆斯林组织(KMU Malaysia)昨晚发表联署文告,抨击联邦直辖区宗教局执法过当。

三组织提出,直区宗教局若真以《1997年伊斯兰刑事罪行(联邦直辖区)法令》第7条文(侮辱或藐视伊斯兰)提控熙蒂,也会引起双重追诉的问题。

文告指出,《1997年伊斯兰刑事罪行(联邦直辖区)法令》第7条文与《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相似,因此不能一罪两审。

三组织也引述1986年的Jumali Adnan v PP案件,即法庭已经说明,对同一名被告提出的任何控罪,都必须是不相同的。

他们也驳斥 Mohd Yusoff Samadi v AG 的相反论点,因为该案件中的被告,分别是在刑事法庭与民事法庭,被控以不同的罪名。

“这与熙蒂的案件不同,因为对她提出的控罪都具刑事性质,而她也正接受刑事审讯。”

派8人围捕浪费人力

联署文告也指出,直区宗教局和总检察署都是隶属联邦政府管辖,因此也让人质疑联邦政府底下这两部门的协调问题。

此外,文告也批评直区宗教局,竟然派出8名执法人员来逮捕一名非犯下暴力罪行的人士,显然是执法过当且浪费人力资源。

“我们一些犯下影响国家刑事罪行的政治人物,也没有受到这样的关注,需要派8个人来逮捕。”

“直区宗教局应该将这些人力用在其他更重要的事情上,以协助那些极度贫困,或许需要其他协助的社区。”

料今天被控上伊法庭

熙蒂努拉米拉在吉隆坡的笑屋喜剧俱乐部表演时,声称自己是记得可兰经第15集的穆斯林,然后脱掉头巾和马来装。她的男友亚历山大纳文拍摄这场表演,将影片上传至网上后引来非议。

警方分别在本月10日和11日逮捕熙蒂与纳文。本月13日,两人分别被控上庭,但都不认罪。由于没能力缴付4万令吉的保释金,两人继续被关押。

而她终于缴付2万令吉保释金并在昨天早上获释后,旋即又遭到至少8名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官员围捕。

熙蒂的代表律师拉美斯(Ramesh NP Chandran)向媒体透露,直区宗教局预计今天或明天,在吉隆坡伊斯兰法庭提控熙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