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沙里尔洗钱案续审。一名银行分行经理供称,沙里尔在9年前拿到一张前首相纳吉开出的100万令吉支票。

大马银行(AmBank)拉惹朱兰路(Jalan Raja Chulan)分行的经理乌玛德薇(R Uma Devi,43岁)今天以第12名控方证人的身份证实,这张支票是由纳吉在2013年11月27日开出,收款人为沙里尔。

她接受副检察司拉西达(Rasyidah Murni Azmi)盘问时说,这张支票在隔天就兑现。

“根据纳吉银行账单副本,2013年11月的余额总计为4827万3239令吉26仙,而2013年11月30日的余款是3692万2068令吉26仙。”

“2013年11月28日,那户口支出一笔100万令吉的款项。”

三户口余款发给一公司

乌玛德薇透露,这个纳吉持有的户口是在2013年7月31日开设,后来在2015年3月9日关闭,原因不详。

“上述户口和纳吉另外两个户口的余额是10万3361令吉17仙,并已通过发给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的支票汇出。”

本案将在9月5日续审。承审法官为莫哈末加米尔(Muhammad Jamil Hussin)。

沙里尔现年72岁,也是前新山国会议员。他在2020年1月被控收取纳吉的巨款后,虚报2013年估税单,涉及洗钱活动。此举抵触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一旦罪成,沙里尔将面对最高罚款500万令吉、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