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查前首相夫人罗斯玛案件的法庭文件外泄,警方已录取二人的口供,其中包括一名高庭法官。

根据《马新社》,冼都警区主任马永来今天在受询时透露,这两人分别为高庭法官和法律官员。

不过,报道并没说明两人的身份。

“我们已经鉴定10名证人,并将传召他们,也将尽快要求其余的人给供。”

仅参考资料

8月26日,争议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刊登文章声称,早在两个月前的6月24日,高庭法官已经写好罗斯玛有罪的判词。他还附上一份长达74页的“判词”,以及“不明人士”所准备的3页摘要。

“9月1日,法庭将会宣读判词,罗斯玛将会被判有罪。”

罗斯玛也已此为依据,要求承审的高庭法官再尼退审。

不过,再尼后来驳回辩方的申请,并裁决罗斯玛罪成入狱10年,同时罚款9亿7000万令吉。

再尼指出,所谓外泄的文件,并非他下令准备的判词草稿。

相反的,他说,有关文件其实是吉隆坡高庭研究单位所准备的报告,且不会影响他的裁决。他也强调,并没有读过这份报告。

主簿处报警

在案件下判前,联邦法院主簿处已经报警,要求调查文件外泄。

8月29日,马永来透露,警方援引《官方机密法令》第8条文(泄露秘密)、《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泄漏执法单位的调查资料)以及《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网络发表冒犯言论)此案, 并已向数名法庭职员录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