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今天续审。一名退休财政部官员供称,在纳吉执政时期的2013年,由于国家的债务评级不佳,导致当时的政府显得疲弱。

控方第26名证人希蒂扎乌雅(Siti Zauyah Md Desa)在接受纳吉律师万艾祖丁的交叉盘问时表示,一马公司在2013年举债时,国家的债务评级并不好。

希蒂扎乌雅曾于财政部贷款管理组任职。她早前曾向吉隆坡高庭供证,指纳吉签署支持信,力挺一马公司跟阿尔巴投资公司的联营计划。

她也指控,一马公司跟阿尔巴投资公司的失败联营,使得大马政府背负30亿美元的债务。根据目前汇率,30亿美元大约是133亿令吉。

她供称,纳吉作为时任财政部长,于2013年曾签署支持信力挺联营计划,导致大马政府被迫承担一马公司的债务。

纳吉政府的信贷评级不佳

在今天的审讯中,万艾祖丁继续针对有关支持信盘诘希蒂扎乌雅,询问她在当年提呈报告给内阁时所扮演的角色。

希蒂扎乌雅于是提到国际债务评级机构当时给大马打出的分数。

希蒂扎乌雅:很明显的,我们的政府很弱。

万艾祖丁:你是说当时的政府,或者现在的政府很弱?

希蒂扎乌雅:当我们要(为一马公司)举债时,我们的评级(不高)。

万艾祖丁:这怎么说?

希蒂扎乌雅:我不记得我们的评级了。如果至少有AA-,那我们可获利,政府也有能力可以偿还债务。

2013年7月的纳吉执政期间,国际评级机构惠誉(Fitch)将大马主权信贷评级展望,从稳定下调至负面。

坦承未亲眼见纳吉支持信

万艾祖丁随后提出,控方提呈给法庭的支持信证据乃是伪造文件,因为文件上并非是纳吉的签名。

希蒂扎乌雅则称,她无法证实该文件的真伪,因为她从未见过真正的相关文件。

不过,希蒂扎乌雅反驳辩方的假设,即她指大马积欠30亿美元只是传言

她表示,尽管她个人不清楚一马公司是否偿还了30亿美元债务,但她是从一名负责的官员那里得悉这笔债务。

不过,希蒂扎乌雅并未透露这名官员的身份。

本案承审法官是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案件将在今午续审。

纳吉在一马公司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根据控状,纳吉的4项滥权贪腐罪是在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于吉隆坡武吉锡兰(Bukit Ceylon)拉惹朱兰路(Jalan Raja Chulan)的AmIslamic银行分行犯下。

至于21项洗钱罪,则是纳吉在2013年3月22日至8月30日于同样银行分行犯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