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向吉隆坡高庭入禀诉讼,寻求充公前一马公司执行董事唐敬志的资产,包括四个银行户口的资金、轿车以及两间房产。

总检察署是去年11月在高庭入禀诉讼,要求充公唐敬志(Casey Tang)在四个银行户口的资金,涉及金额达15万6500令吉。

这4个银行户口分别有3个来自马来亚银行(Maybank),另一个则在兴业银行(RHB Bank)。

检方也要求充公唐敬志名下的速霸陆(Subaru)XV2.01运动型多用途汽车(SUV),以及两间位于雪兰莪蒲种的房产。

这两间房产分别是在金銮镇(Bandar Kinrara)的独立洋房,以及蒲种再也镇( Bandar Puchong Jaya)的办公商店。

银行欲索回部分资产

承审法官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今早在法庭处理本案的案件管理,其中包括跟进答辩方会否通过他本人或其律师申明应诉(enter an appearance)。

副检察司诺札礼占(Noor Zalizan Lazarous)表示,答辩方尚未申明应诉。

她也指,检方已经在8月30日通过宪报程序发出第三方通令。

马来亚银行代表律师穆哈默阿尔穆阿金(Muhamad Al Muazzim Azmi Amin)告诉法庭,其当事人寻求索回部分的目标资产。

根据法律规定,充公诉讼的第三方通令是为了让任何第三方要求索回有关资产。

下个月12日案件管理

法官于是择定10月12日进一步处理案件管理,以允许任何一方入禀与第三方索讨相关的宣誓书。

去年5月,一马公司及SRC国际公司入禀民事诉讼,起诉前首相纳吉等22造涉嫌欺诈,要求答辩方赔偿230亿美元(944亿令吉),其中包括唐敬志。

纳吉在一马公司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除此,检方指称,唐敬志和大马通缉犯刘特佐等人滥用一马公司资金。

不过,纳吉否认一切指控,并辩称刘特佐等人才是挪用公款的主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