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新港居民胜诉,联邦法院撤山坡发展规划准证
经过8年的漫长诉讼,槟城新港居民成功在联邦法院胜诉,而撤销当地一项山坡发展计划的规划准证。
以马来亚大法官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早一致宣判,恢复上诉局在《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下的裁决。
中午12点22分更新
经过8年的漫长诉讼,槟城新港居民成功在联邦法院胜诉,而撤销当地一项山坡发展计划的规划准证。
以马来亚大法官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早一致宣判,恢复上诉局在《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下的裁决。
另外两名承审法官分别是娜丽妮(P Nallini)和罗扎丽雅(Rhodzariah Bujang)。
联邦法院在线上聆审中谕令第一和第二答辩方,即发展商双威公司(Sunway City)和槟岛市政厅支付30万堂费给居民,第三答辩方上诉局则免除。
山坡发展决策需更全面

法官娜丽妮在念出判词时说,为了确保永续发展,任何涉及产业发展,特别是山地和斜坡项目的决策都必须周延。
她点出,地方政府在本案逾矩了《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赋予的权限。
“考虑到(有关法令的)第22(2A)条文,影响山顶和山坡的发展已不再只是地方和州级治理的课题,也是联邦和全国层级的课题。”
“联邦政府参与城市与乡区规划将有助加强地方、州和联邦政府之间的协调,确保发展以平衡方式的进行、共同肩负责任及在使用和发展土地时,以公众利益优先于私人利益。”
《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第22(2A)条文阐明,规划准证的申请,如位于环境敏感区及会影响山地的发展计划,必须考量公众提出的抗议。
忽略结构蓝图整体目标
娜丽妮认为,下级法庭没考虑到《2020年槟州结构蓝图》的重要性,该蓝图明显禁止使用山地作为发展用途,包括房屋、酒店、渡假村、商业、工业,甚至是农业活动。
“这与结构蓝图的整体目标相符。任何的例外都须有目的及受限制,以便不会乖离结构蓝图,以及该蓝图试图保护山地、防止其进一步退化和维持生态平衡的目的。”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裁决,地方政府批准给双威公司的规划准证已越权及无效。”
新港居民的代表律师团是以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为首。
双威公司的律师是克丽丝萧(Christina Siew,译音)和汪康尔(Wang Kang Ale,译音);槟岛市政厅的律师则是卡林林(Karin Lim,译音)和姆甘(M Murgan)。
曾在高庭和上诉庭败诉
本案涉及的发展项目为双威山(Sunway Hills),此项占地80.89英亩的计划包含600个单位的高楼住宅(13栋)和3层独立式房屋,43%工地处在海拔250尺、斜度超过25度的山坡上。
上诉局2015年11月20日裁决,槟岛市政厅无需批准规划准证给双威公司,以发展他们在76公尺以上的地段,同时也不必为驳回地主在76公尺以上的此类特别计划作出赔偿。
根据上诉局的判决,市政厅在发出规划准证时未充分考量2020年的槟州结构蓝图,包括其保护山地的主旨。
上诉局认为,市政厅曲解结构蓝图指南针对“特殊计划”的性质与界限,而双威申请的计划不符合此定义。此外,市政厅也无权在没询问首长领导的槟州规划委员会下,擅自判定有关发展符合“特殊计划”的资格。
虽然,槟政府当时欢迎上诉局的裁决,唯考量到该地段被前朝政府规划为可发展地,槟政府担心,一旦发展商申请司法审核,而高庭维持上诉局的判决,政府或需缴付高额赔偿。
双威公司之后把案件带上高庭,而高庭于2017年5月29日推翻上诉局的裁决,改判双威公司胜诉。
由于该案或打开先例,允许其它地主以“特殊计划”之名发展山坡而带来深远影响,比邻的新港居民于同年6月23日入禀上诉庭挑战判决。
当时,槟州行政议员佳日星表示,槟州政府将跟居民站在同一阵线,反对发展商在当地的山坡发展计划。
不过,上诉庭于2021年5月7日维持高庭的原判,居民之后继续上诉至联邦法院。
/file/1360/90e704055c949a5260f6a4e45392b1c4.jpeg)

/file/publisher-c1a3f893382d2b2f8a9aa22a654d9c97/2022/11/5044390a66a7c9c144446492e9c45949.jpg)
/file/publisher-c1a3f893382d2b2f8a9aa22a654d9c97/2022/12/9ded7b1b24218dad243837cc38dc9790.jpg)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