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将在明天得知有无机会重获自由身,进而摆脱牢狱之灾。

纳吉在SRC案罪成入狱后,向联邦法院申请要求检讨法院本身的裁决,而法院将在明天(3月31日)下判。

如果联邦法院驳回纳吉的申请,意味着纳吉就SRC案的上诉之路已走到尽头,必须留在监狱服刑,除非获得特赦。

但如果联邦法院批准纳吉的申请,则有三种可能:第一,宣判纳吉当庭无罪释放;第二,让新的高庭法官重审SRC案,而不再由原本的高庭法官纳兹兰审理;第三,让新的联邦法院五司重新审理纳吉的上诉,而不再由原本的联邦大法官东姑麦文领导。

法院五司耗六天聆审

负责审理这项司法检讨的联邦法院五司,以沙巴及砂拉越首席大法官阿都拉曼为首,其他法官是联邦法院的王南吉、罗扎丽雅(Rhodzariah Bujang)、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与上诉庭法官阿布巴卡(Abu Bakar Jais)。

他们已在上个月为期6天的审讯中,聆听了控辩双方的陈词。 

纳吉在司法检讨申请中声称,法官纳兹兰此前在马来亚银行担任法律顾问,而该银行曾间接参与设立SRC公司,以及贷款予一马公司。他因此质疑,纳兹兰在审案时存有利益冲突。

此外,纳吉质疑东姑麦文有“利益冲突”,因为其丈夫2018年5月曾在面子书发表敌视言论。

纳吉也认为,联邦法院当初驳回其代表郑宝德申请展延审讯的要求违宪,且抵触联邦宪法第5条款。

2022年8月23日,联邦法院五司驳回纳吉的最终上诉,并裁定纳吉在SRC案中罪成,立即入狱1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目前正在监狱服刑。他也是马来西亚第一名因刑事案罪成入狱的前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