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大臣捍卫苏丹地政策,“不会成为苏丹私人地”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一旦土地转为“苏丹地”(Sultanate Land),将会受到柔佛苏丹保护,以避免土地受到滥用。
柔佛苏丹依布拉欣最近建议把原住民保留地纳为“苏丹地”,引起原住民组织抗议。不过,柔佛州务大臣翁哈菲兹澄清,土地列为“苏丹地”后,并不代表将成为苏丹的私人地段。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一旦土地转为“苏丹地”(Sultanate Land),将会受到柔佛苏丹保护,以避免土地受到滥用。
“任何宪报为苏丹地的地区,不代表相关地段将成为苏丹的私人土地,而是相关地段将会受到苏丹保护,以避免受到任何方面滥用。”
“柔佛苏丹将会是这个保留地的监护人(custodian),以继续维护柔佛原住民的权益。”
“柔佛原住民可以按照《1954年原住民法令》,继续使用和收集森林产品。”
一直受到王室保护
同时,翁哈菲兹指出,自苏丹阿布峇卡时代,柔佛原住民的地位和保留地一直受到柔佛王室保护,而当时都还没有《1954年原住民法令》。
“柔佛州政府希望不会再有任何方面试图混淆和质疑原住民。别想趁机浑水摸鱼,试图扭曲州政府的努力。”
他称,若有人需要更多详情与资料,可以联系柔佛原住民发展局。
不满原住民侵占森林
3月16日,柔佛苏丹依布拉欣在柔州议会发表施政御词时指控,有人教唆州内原住民擅自开发政府森林保留地,改为大型橡胶园和油棕园,令他深感失望。
因此,苏丹依布拉欣呼吁政府,把原住民的迁置和保留(Penempatan Dan Rizab)地,纳为“苏丹地”(Sultanate Land)。
惟柔州原住民村落联盟(JPOAJ)主席多拉德凯(Dolah Tekoi)提出异议,强调原住民保留地没必要再转为苏丹地。
他说,原住民保留地在《1954年原住民法令》及《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获得保障,是所有人都认可现有的机制。
过往事件显示,所谓的苏丹地分类引发不少争议。在《1954年原住民法令》下,原住民栖息地及保留地都受到法令保护,而且不能转让给其他人,除了同是生活在该土地之上的原住民。
然而,全国各州政府却有权力撤销原住民土地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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