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警方处理“车震案”的手法备受批评,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长南茜直言,警方的应对有所欠缺,应该加以改善。

南茜承诺跟调查单位合作,启动必要的改革,以确保未成年嫌犯的权利获得保障。

“我亲自跟全国总警长、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以及警方的性侵、家庭暴力及儿童虐待调查组(D11)沟通,看要如何可以一个团队的刑事合作,改善这个问题。”

至于正在调查的案件,南茜拒绝置评,声称“我们等警方的(调查)结果。”

同时,南茜也劝告民众和媒体工作者,谨慎分享资讯,尤其涉及未成年者或儿童触法的情况。

不应随意扣留未成年

而妇女部副部长艾曼阿蒂拉(Aiman Athirah Sabu,下图)表示,除非别无选择,否则不应扣留未成年嫌犯。

她补充,如果逮捕无可避免,则警方应该充分照顾未成年者的利益。

她指出,2001年儿童法令第83A条款阐明,未成年者不应该上手铐,而且必须跟成年嫌犯分开扣留。

“轻罪给予口头警告就足够了。”

身份应该加以保密

“根据同一项法令,以及儿童权利公约,儿童嫌犯的身份也必须保密,不能公开,儿童也有权咨询他们选择的律师。”

艾曼也感叹,在未成年者犯法而被捕之后,他们的权利往往就被忽略和否决。

网上爆出新山斯里亚南“车震事件”后,警方在上周四(6日)逮捕涉案的两名男女主角,不过女主角乃17岁的未成年者。

翌日,警方也把他们两人上手铐,跟其他嫌犯一起带到推事庭申请延扣,最终针对两人取得两天的延扣令。

警方这种做法备受批评,社运人士认为,警方高调把两人带上法庭申请延扣、给未成年的当事17岁少女带上手铐,同时允许媒体拍摄及传播其照片的做法,已经违反《儿童法令》。

部分人也质疑警方执法不公,没有调查把“车震”影片上传而触法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