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姐妹会(SIS)已向联邦法院提出最终上诉,以寻求撤销雪州宗教机构将它标签为“异端”的伊斯兰法规(fatwa)。

该组织及其联合创办人再娜是在今年4月14日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准令申请,以寻求推翻上诉庭的裁决。

在民事诉讼中,兴讼人必须先取得准令,过后方可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庭三司在3月14日以2对1多数裁决,驳回该组织寻求撤销雪州伊斯兰法规所提出的上诉。

高庭在2019年8月27日驳回伊斯兰姐妹会的司法复核,他们不服裁决,随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伊斯兰姐妹会是在公司法令下注册为SIS论坛(马来西亚)。

雪州伊斯兰法规

雪州政府在2014年7月31日颁布宪报的伊斯兰法规指出,伊斯兰姐妹会、任何个人,以及宣扬异端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意识形态的组织,已乖离伊斯兰教义。

伊斯兰法规指出,应查禁和没收任何含伊斯兰自由和多元主义观点的出版物,以及进一步指示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审查,违反伊斯兰教义和伊斯兰法的社交网站。

联邦法院择定此上诉准令申请于5月15日管理案件。

伊斯兰姐妹会在其准令申请通知书中,提出10道待联邦法院定夺的法律问题。

上述问题包括,伊斯兰法规一旦援引2003年伊斯兰行政(雪州)法令第48(6)条文颁布宪报,是否是属于一种形式的附属法及/或授权立法。

另一道问题指出,民事法庭是否有司法权对伊斯兰法规或将它颁布宪报一事进行司法复核,因为一旦颁布宪报,附属法或授权立法一般上是可供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