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苏丹依布拉欣之前促请政府,把原住民的迁置和保留地纳为“苏丹地”,唯逾200名柔佛原住民今早拉队到柔大臣办公室前示威,反对有关建议。

根据《阳光日报》报道,他们是今早10点到位于依斯干达城(Kota Iskandar)的柔州政府行政中心前集会,并提呈备忘录。

柔州原住民村落联盟(JPOAJ)主席多拉德凯(Dolah Tekoi)指出,他们担心自己会被当成有关土地的临时居民,而有随时遭驱逐的风险。

“这次抗议不是为了个人利益,是为了捍卫我们的权利。我们更希望将土地置于正常保留制度下,即依据《原住民法令》和《国家土地法典》。”

“柔佛有1万8000名原住民,包括嘉坤(Jakun)、特姆安(Temuan)、实里达(Seletar)、杜阿努(Duanu)和海人等族群。他们分别居住在丰盛港、昔加末、居銮、峇株巴辖、新山和笨珍地区。”

抗议活动后,他们移交备忘录给大臣助理,以反对“苏丹地”的提议及提出关于习俗地管理的建议。

愿意觐见苏丹讨论

多拉德凯认为,若某些原住民与外人合作开发保留地的指控属实,当局应该只追究涉及者的责任,不是惩罚整个社群。

他表示,打算在未来两周内与首相安华讨论这个问题。

此外,他声称,原住民也愿意觐见柔佛苏丹,讨论这个课题。

柔州原住民村落联盟先前在4月16日表示,他们打算向柔州政府和原住民发展局(JAKOA)正式提交抗议信。

翁哈菲兹捍卫建议

今年3月16日,柔佛苏丹依布拉欣指控,有人教唆州内原住民擅自开发政府森林保留地,改为大型橡胶园和油棕园,令他深感失望。

“我呼吁政府把原住民的迁置和保留(Penempatan Dan Rizab)地,纳为“苏丹地”(Sultanate Land),以防止任何人恣意而为。”

虽然原住民之后提出反对,柔佛州务大臣翁哈菲兹却捍卫有关建议,并澄清土地列为“苏丹地”后,不代表将成为苏丹的私人地段。

尽管柔佛苏丹称,把原住民的迁置和保留地纳为“苏丹地”的要求是为了避免土地遭到滥用,但过往事件显示,所谓的苏丹地分类引发不少争议。

在《1954年原住民法令》下,原住民栖息地及保留地都受到法令保护,而且不能转让给其他人,除了同是生活在该土地之上的原住民。

然而,全国各州政府却有权力撤销原住民土地的地位。

根据柔佛的《1934年苏丹地法令》第二条文,任何土地一旦列为苏丹地,就等同属于柔佛苏丹,不能视为是州政府财产。

该法令也规定,除非得到苏丹书面许可,否则任何部分的苏丹地都不能出售、出租或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