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哥打毛律国中学生起诉教师旷课案裁决出炉,亚庇高庭裁定三名学生胜诉,而败诉的五造将须赔偿合共15万令吉。

法官沈大卫(Leonard David Shim)昨天宣判时说,5名答辩人侵犯了三名学生的宪赋教育权利。

5名答辩人分别是英文教师再纳(Jainal Jamran)、时任陶恩古斯国中校长苏依(Suid Hanapi)、教育总监、教育部长和大马政府。

沈大卫也宣判,5名答辩人违反了1966年《教育法令》下的法定职责,因为他们未能协助这三名学生准备考试。

法官还宣布,第二答辩人——旷课教师再纳违反了1993年《公职人员(操守和纪律)规条》的3C、25和26条规定。

因此,法官裁决每名学生获赔5万令吉,而这笔钱可由5名答辩人共同或分开支付。

侵犯学生教育权利

根据法官,5万令吉包含3万令吉的名义上赔偿,以及2万令吉的加重赔偿。

法官也谕令,若5名答辩人无法支付赔偿,将须承担每年5%的利息,直至全额支付赔偿。

由于教育是联邦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而且此案涉及公众利益,法官决定豁免堂费。

法官指出,基于5名答辩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以致三名学生失去教育机会。

“毫无疑问,英语是SPM(大马教育文凭考试)的核心科目,也是进入任何高等教育或大学的入学要求。”

“从现有证据来看,本庭认为应向每名起诉人赔偿,以补偿他们在英语考试中获得好成绩的机会,乃至他们失去未来接受更好教育的机会。”

另有一案尚未审结

3名学生是鲁西亚(Rusiah Sabdarin)、诺娜达莎(Nur Natasha Allisya Hamali)和卡维娜(Calvina Angayung)。

三人于2020年12月入禀法庭,起诉再纳在2017年3月至10月期间,缺席课堂和迟到早退长达7个月。

除了此案,另一名学生茜蒂娜菲拉(Siti Nafirah Siman)也以同样理由起诉再纳,同时把校长苏依、陶恩古斯国中、哥打毛律县教育官员、沙巴教育总监、全国教育总监、教育部长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茜蒂娜菲拉的诉讼还未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