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昨天以“抵触联邦宪法”理由裁定丹州伊刑法16项条文无效,但是伊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抗议说,伊刑法历史久远,比西方法律体系更早,何以后者可以凌驾它?

“判决的主要基础是,刑事法典已经涵盖相关罪行,所以伊斯兰刑事法庭不应该审理同样的案件。”

“问题是,谁先针对这种罪行订立条文。我们知道伊斯兰法律的订立,远早于西方到来马来土地,甚至早在联邦宪法之前就存在。”

端依布拉欣在今天面子书发表的文告也提醒,伊斯兰法庭的审讯和举证方式都不同于民事法庭。

“所以,说民事法庭同样审讯酌量刑罚(takzir)案件,是不正确的,因为其证人和法官的条件都不满足伊斯兰司法系统的条件。”

“这次事件曝露殖民所遗留的严重后果,间接地改变了我们国家的司法地景,虽然有诸多的努力,甚至设立了伊斯兰刑事法庭,但他依然远远不是完整和健全的伊斯兰法律。”

丹伊刑法经检署检视?

端依布拉欣也指出,即便丹伊刑法16条文抵触宪法,但这也不能够责怪丹州政府。

他解释,其实州议会立法之前法案都经过州法律顾问的检视和过滤,而这个顾问其实是总检察署的代表。

“在法案拟定和交给州议会之前,他肯定已经深入检视过了。”

他补充,即便在州议会通过,法案也要再次提呈給马来统治者,因为后者是州的宗教最高领袖。

端依布拉欣强调,联邦法院昨天的裁决侵蚀了伊斯兰刑事法庭的权力范围,而它履行真主谕令的任务也更加困难。

国盟将全力支持修宪

端依布拉欣强调,每个穆斯林都有义务捍卫伊斯兰法,因此相关课题不应该政治化,或在穆斯林之间造成分裂。

他补充,为了确保没有人再质疑州议会的立法权,以及马来统治者身为伊斯兰最高领袖的地位,务必立即修改宪法。

“我们国盟承诺会全力支持修改宪法的努力,以提高伊斯兰刑事法庭的权限。”

“伊党过去只有18个国会议员,而过去的政府也不若现在拥有国会三分之二支持,因此目前是政府修改宪法的最好时机,以将伊斯兰刑事法庭放置到正确的地位。”

以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九司,昨天以八比一的票数,批准律师聂依琳母女提出的司法审查,宣判《2019年丹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的16项条文违宪无效。

东姑麦文当时表示,是次判决并不会影响伊斯兰,乃至伊斯兰法庭在马来西亚的地位,因为聂依琳母女的指控,仅针对丹州议会的行为,认为其所批准的法律,已逾越《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