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高庭去年11月高庭把案件退回重审,推事庭今天再度开庭,审理社运分子黄彦铬的撤销阻差办公案申请。

《马新社》报道,推事安努亚阿末(Anuar Ahmad Mustapha)在聆听黄彦铬律师张嘉恩的陈词后,择订5月31日下判。

控方代表副检察司阿斯玛(Asmaa’ Zamri)并没有口头陈词,反之只是使用了之前所提呈的书面陈词。

张嘉恩今天较早向推事表示,针对其当事人的控罪没有根据,而控状存在的缺陷不仅是技术缺陷,如时间、地点或人名。

“这些是重大缺陷,控状没有说明抵触任何法令,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56和422条文是无法挽回的缺陷。”

控方没有辩驳

张嘉恩也表示,控方并没有提出任何论据来驳斥或回应他们的申请。

2020年11月7日,警方到马来亚大学新青年时任主席叶纹清的家搜查,而身为新青年前任主席的黄彦铬则在场用手机拍摄警员的举动,因而遭到警方逮捕。

同年11月13日,黄彦铬在推事庭被控 “违抗公务人员命令”罪名。

推事庭于2023年10月4日裁定,黄彦铬“阻差办公”案因控方完全没有证人出席,所以给黄彦铬“获释但不代表无罪”(DNAA)的裁决。

但沙亚南高庭随后发起审核,并于去年11月14日推翻推事庭判决,把案件交还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