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政府发言人法米透露,首相安华已向内阁汇报玻璃市州拉惹端姑赛希拉祖丁的谕令,即反对使用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名义为《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背书。

《马新社》报道,法米今日在记者会表示,安华将研究谕令,随后才提交至下周的马来统治者会议。

“这些(谕令和观点)将成为我们确保法案达到其原意和初衷的指南。”

法米是受询回应,有关拉惹端姑赛希拉祖丁的表态。

拉惹端姑赛希拉祖丁分别在昨天前天都公开表态,反对《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

不过,安华昨日表示,政府仍在研究法案,最后才会提交至马来统治者理事会。

逊尼教派界定引争议

7月2日,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莫哈末纳因提呈了三部伊斯兰相关法案到国会进行一读,分别为《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律(修订)法案》、《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庭程序(修订)法案》。

其中,《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详细说明了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规委员会、伊斯兰天文委员会、新月观测委员会、伊斯兰教义监管委员会的成立,并由宗教司领衔等细节。

而引发争议的部份,则是法案第4(a)条文所提到的出任宗教司所需资格,要求相关人士必须信奉逊尼教派,而即需遵循阿什尔里派和马图里迪派的信仰角度、沙斐仪派的法学角度、伊玛目加扎利和伊玛目朱奈德的苏菲主义。

逊尼派伊斯兰教(Sunni),重点在于第4条(a)要求符合基于阿什尔里派和马图里迪派的信仰,遵循沙斐仪派(在特定情况下遵循其他逊尼派教法),以及在苏菲主义方面遵循伊玛目加扎利和伊玛目朱奈德的教义。

值得一提的是,玻璃市对逊尼教派的诠释有别于其它州属,并不要求必须遵循阿什尔里派和马图里迪派;在法学上也不局限于沙斐仪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