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于去年9月把《飞行奶油》列为禁片,其制作人随后向法庭申请解除令,但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坚称,这部电影鼓励穆斯林叛教,威胁公共秩序。

据《当今大马》阅览赛夫丁所提交的宣誓书,他提出上述观点,以捍卫内政部将《飞行奶油》列为禁片之举。

赛夫丁在回应解禁要求时说,《飞行奶油》提倡宗教多元和自由主义,或将令穆斯林怀疑他们自己的宗教信仰。

他说,《飞行奶油》通过灌输“可按自身意愿自由改教”的思想,鼓励穆斯林叛教。

“我自己也看过那电影,才会如此评价其内容。”

“我发现电影主角艾莎(Aisyah)和她父母都是穆斯林,但却没遵守‘伊斯兰信仰’(akidah Islam),违反伊斯兰教义。”

近30名穆斯林报警

赛夫丁表示,《飞行奶油》于2021年先是以闭门方式播放,随后于去年在网络串流平台播放,引起民众不满。

“全马各地的穆斯林大约提交了30份投报。总体而言是,他们不满,抗议这部电影违背伊斯兰信仰和穆斯林生活方式,侮辱伊斯兰,且触及大马穆斯林的敏感。”

他说,政治部、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和联邦直辖区宗教司(mufti)办公室也提出类似调查结果。

赛夫丁(下图)提及,《飞行奶油》也从未提交给内政部审查委员会审批。

《飞行奶油》讲述少女艾莎(Aisyah)在母亲确诊癌症末期后,试图探索死后的世界。预告片释出的片段包括艾莎阅读圣经的画面,也有针对不同宗教膜拜场所的对话。

这部电影的某些情节据称也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争议,比如艾莎毫不回避地向非穆斯林朋友索要猪肉,及其父亲允许她脱离伊斯兰,改信其它宗教。

主角始终是穆斯林

不过,导演凯里尔安华(Mohd Khairianwar Jailani)则在其宣誓书驳斥叛教指控,强调主角到片尾时,仍是穆斯林。

凯里尔安华否认电影威胁公共秩序,同时指出,2021年年底时,电影在印尼的日惹—Netpac亚洲电影节(JAFF)播放时,受到媒体广泛报道。

他也声称,联邦直辖区宗教司办公室评估后,实际承认《飞行奶油》乃提高多元社会(masyarakat majmuk)和宗教多元(kepelbagaian agama)的良善尝试。

“我否认这部电影提倡叛教或危及穆斯林,制造混乱。”

高庭1017审理案件

凯里尔安所提出的司法审核将于10月17日在吉隆坡高庭审理。

凯里尔安华与制作人陈明庆(Tan Meng Kheng)的代表律师是再益玛立(Zaid Malek)。

总检察署则代表赛夫丁和联邦政府。

此外,凯里尔安华与陈明庆也于今年1月17日面对另一项提控。

根据控状,两人被指在去年2月26日中午12点34分,于士马勒阿比路的一所建筑,透过播放电影蓄意伤害他人宗教情感,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298条文,一旦定罪,将面对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然而,两人提出两道宪法问题,包括鉴定《刑事法典》第298条文(伤害他人宗教情感)是否已违反《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阐明的维护言论自由,以及“伤害他人宗教情感”的罪名要素是否已违反公平审判权,因为不明确的措辞已违反《联邦宪法》第5和第8条文。

高庭随后择定于10月24日,聆审凯里尔安华和制作人陈明庆提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