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伊斯兰上诉庭驳回受刑者的检讨判决申请,马来西亚首例公开鞭刑将于12月27日执行。

登州行政议员莫哈末卡里尔(Muhammad Khalil Abdul Hadi)说明,伊斯兰上诉庭于12月11日一致驳回了受刑者莫哈末阿芬迪(Mohd Affendi Awang)的判决检讨申请。

“法庭裁定,维持登州伊斯兰高庭于2024年11月20日的裁决,即鞭挞六下、罚款4000令吉或以六个月监禁相抵。”

“因此,一如之前所决定,针对重犯非法幽会罪者的鞭刑,仍会继续在阿穆克塔菲比拉沙清真寺进行。”

他补充,公开鞭刑将会在12月27日周五礼拜结束后执行。

称公开鞭刑旨警示民众

莫哈末卡里尔表示,当局将会在行刑前,发布鞭刑的标准作业程序详情。

“借此,我要强调,针对这类酌量刑罚(takzir)施行的鞭刑,旨在警示他人勿犯下或重犯相同的错误。”

“施行这类鞭刑,也旨在展现民事鞭刑与伊斯兰鞭刑的区别。”

“州政府希望公众能够为此次行刑顺利祈祷。”

莫哈末阿芬迪是因重犯非法幽会罪而遭判刑,除了于12月6日接受公开鞭刑,也被罚款4000令吉,或以六个月监禁相抵。

根据控状,莫哈末阿芬迪是于6月16日凌晨1点40分,在甘马挽的住宅中非法幽会一名52岁妇女。

按照今年生效的《登州伊斯兰法(酌量刑罚)修订法令》规定,重犯非法幽会罪可被处以鞭挞最多六下、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多三年。

登州宗教单位此前议决,此次首宗公开鞭刑将限70人观看。

不过,由于莫哈末阿芬迪入禀判决检讨申请,原定于12月6日执行的公开鞭刑随之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