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强调,拟议中的缩短实习医生实习期,并非为了解决医务人员短缺问题,而是要通过更专注和高效的培训来提升生产力。
《马新社》昨天引述卫生总监慕哈末拉兹说,建议缩短实习期的做法符合《1971年医药法令》(第50号法令)。
该法令规定实习期最短为一年,但从2008年起延长至两年。
慕哈末拉兹在文告中解释,当年延长实习期的原因是医学毕业生人数增加,但资深医务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提供有效的监督和支持。

卫生部强调,拟议中的缩短实习医生实习期,并非为了解决医务人员短缺问题,而是要通过更专注和高效的培训来提升生产力。
《马新社》昨天引述卫生总监慕哈末拉兹说,建议缩短实习期的做法符合《1971年医药法令》(第50号法令)。
该法令规定实习期最短为一年,但从2008年起延长至两年。
慕哈末拉兹在文告中解释,当年延长实习期的原因是医学毕业生人数增加,但资深医务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提供有效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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