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组织批评《2025年国会服务法案》未达国际标准,要求政府、后座议员、在野阵营共同推进改革,打造符合马来西亚需求的国会服务体系。

净选盟、民主及经济事务研究中心、安盛专案、贪腐克星昨日发表联合文告指出,既有法案仍是基于1992年废除的《国会服务法令》起草,导致国会仍很大程度受到行政体系影响,缺乏足够资源与权力来有效制衡,并制定更优质的法律与政策。

“我们无法理解昌明政府为何采取如此故步自封的做法,纽西兰、澳洲、英国、加拿大等英联邦民主国家的国会早在1992年甚至更早以前,就已经进行大胆改革,打造专业且称职的国会服务体系。”

“既然政府在2025年不会采用1963年的经济发展策略,为何在国会改革方面却要沿用1963年的制度,而不是以国际最佳实践为标杆?”

法案获2C2D1E评分

《2025年国会服务法案》已于周一(2月24日)提呈国会下议院进行一读,料将在下周四(3月6日)进行二读。

法案旨在恢复国会行政管理的独立,透过成立国会服务(Parliamentary Service)和国会理事会(Parliamentary Service Council)供其自主管理行政事务,而无需仰赖行政体系。

然而,根据上述公民组织设计的评分标准,这部法案在各方面皆表现不佳:领导权D等、行政自主权C等、经济自主权C等、为议员提供支持E等、公共问责D等。

他们表示,尽管相较于既有的5E评分有所进步,但国会议员须在法案二读时进一步完善法案,使其达到5A标准。

他们提出了11项改进建议,其中包括:确保国会理事会具备平衡且跨党派的特性;修订上下议员书记官的任免机制;将所有国会职员纳入国会服务体系,或至少明确界定哪些单位隶属该体系;国会理事会也须公开年度报告、决策和会议记录,并设立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