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逼迁课题的争议继续延烧。巫青团长艾科玛炮打国大党主席维尼斯瓦兰的“隆市厅应该通知庙方”说法颠倒黑白。

“吉隆坡市政厅的土地要出售,难道还需要通知那些占用其土地的人吗?”

“如果说他们(兴都庙)已在那里130年了,那为什么庙方从来没有主动联系隆市政厅,表达购买或租赁土地的意愿?”

“现在地主想卖自己的土地,结果却成了受指责的一方?占用土地的人才应询问地主是否要出售土地,而不是反过来。”

艾科玛昨天面子书贴文强调,大马是个法治国家,任何人都不应该纵曲枉直,反之应该交由法庭来裁决,通过司法来公平解决问题。

“国家有法律,就应该尊重法律。句号!”

维尼斯瓦兰在之前批评隆市政厅把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所在的土地出售予Jakel集团时,并没有通知庙方或跟庙方商议——即便当时买卖双方都知道兴都庙的存在。

卜艾斥LFL安美嘉挑事

另外,巫统最高理事卜艾挞伐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以及维权组织“捍卫自由律师团”寻事挑衅。

“有些非政府组织和律师试图假扮英雄,他们必须停止挑衅,以免干扰Jakel公司与兴都庙之间的谈判。”

“不要再当‘挑拨者’。”

卜艾在今早的面子书贴文也敦促政治人物勿自求自保,而火上加油。

“大家遵守法律便是。这块土地属于Jakel公司,让吉隆坡市政厅充当调解人。”

卜艾强调,捐地以建设清真寺是土地所有者Jakel公司的宗教权利。

“如果这块土地是印度庙所有,而上面有一座旧祈祷室,难道不会被迁移吗?如果是这样,捍卫自由律师团和安美嘉又还会否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