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姐妹会欢迎联邦法院撤销其“异端”标签的裁决,称之为所有相信程序正义、民主监督、伊斯兰包容精神的马来西亚人的胜利。

“法庭承认伊斯兰法规(fatwa)也可以且必须受到司法审查,以确保没有任何机构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也确保马来西亚人,无论其信仰为何,其权利在受到侵犯时拥有申诉的渠道。”

“将公正、怜悯、人性尊严、(尊重)意见分歧等视为与伊斯兰无关的原则,是对我们信仰的丰富知识与法律传统的扭曲。”

“我们重申,我们的斗争从来不是攻击伊斯兰或宗教当局。相反,这是一场基于原则的法律挑战,旨在对缺乏透明、自然正义、公正的程序提出质疑。”

联邦法院四司今日以3比1的多数裁决,判定宪法仅赋予宗教当局管辖信奉伊斯兰的个人,因此撤销雪州宗教机构将伊斯兰姐妹会列为“异端”的法规。

确保宗教当局受宪法约束

文告中,伊斯兰姐妹会也为自身因倡导伊斯兰中的正义、平等原则,而被贴上“异端”标签逾十年之久感到遗憾。

随着今日的裁决,法庭确认她们的斗争是《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

她们补充,法庭判决也将确保宗教当局须对宪法价值观负责,而不能滥用权力、不受约束。

“姐妹会坚信,当一个国家将伊斯兰作为立法、政策与实践的来源,其结果却是歧视女性、侵犯基本自由时,公民有权寻求司法审核。”

“这宗案件的核心并非关乎伊斯兰,而是关乎公共法律和公共政策是否能经得起公众的检验。”

2014年7月,雪州伊斯兰理事会颁布法规,指称伊斯兰姐妹会宣扬自由主义、多元主义,已背离伊斯兰教义。

伊斯兰姐妹会于2014年10月高庭入禀司法审核申请,主张民间组织不应该受到法规约束,进而要求判定上述“异端”宗教裁决违宪。

几经周折后,伊斯兰姐妹会于2023年8月取得准令,可向联邦法院提出最终上诉,以撤销雪州宗教机构标签其为“异端”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