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05分更新

巫统最近紧咬总检察长在法庭不否认纳吉特赦令附录存在的言论,再度争取纳吉出狱服刑之际,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昨天挺身表明反对立场。

林立迎的做法引起巫青的反弹,斥责他竟然自视高于宪法和君主机构。

巫青团今午发文告表示,林立迎必须明白,纳吉居家完成SRC案的剩余刑期,不仅仅是巫统的建议,而是国家元首的特赦令附录,而总检察长更在法庭上承认了这份文件的存在。

“此举是根据国家法律和宪法的程序进行的,而非出于政治意愿或随意而为。”

“林立迎反对这个谕旨,是否意味着他自视高于国家的王室机构和宪法?”

拒绝执行乃背叛王室

巫青说明,当联邦法院法官询问时,总检察长承认特赦令附录的存在,而这一事实令人极为震惊。

“巫青团欢迎这个承认,同时坚持认为,既然特赦令附录的存在确定,则必须立即执行,不应再找理由来推诿。”

“正如我们此前所言,拒绝执行这项谕令是对国家宪法的砥柱,即王室机构的背叛和侮辱。”

建议行动党开宪法课

巫青团长艾科玛也在自己的面子书专页批评林立迎狂妄自大。

“致林立迎国会议员!你是谁,竟然想要否认最高元首的御令?”

艾科玛声称,根据联邦宪法第42(1)条款,国家元首拥有赦免、暂缓和减轻刑罚的权力,而第42(2)条款也赋予国家元首撤销、暂缓或减轻法院下判的任何刑罚的权力。

“如果你想成为领导人甚至已选为国会议员,却连宪法都不懂,或者你是故意装作不懂,这就是下场!!”

“我建议行动党(DAP)为这位国会议员及和他一样的人开设宪法课程,因为真的太愚昧了!!”

大马不容变成双标国

林立迎昨天发文告表示,巫统要纳吉居家服刑的倡议毫无道理,必须坚决予以拒绝。

“这种要求不仅破坏司法公正的原则,还会引发公众认为当局对有影响力的政治人物给予特殊待遇的观感。”

“最高法院裁定了纳吉滥用公共资金罪成。如果一个涉及大马史上最大金融丑闻的人可以获得这样的特权,这将向公务员、其他领袖和普通人民传递怎样的讯息?法律是否只对严厉对付无职无权者?”

林立迎强调,刑事定罪必须获得尊重并毫无偏私地执行。

“任何已通过合法审讯程序的罪犯,都应按照法院的裁决服刑,而不能享有任何非常规的宽待。”

“马来西亚不能成为双重标准的国家,一套法律给精英阶层,另一套法律给普通百姓。法治必须公平、公正且一致地落实在所有人身上,不容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