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再查禁两本书,理由是其内容可能有损道德。

内政部今日发文告表示,援引《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第301号法令),于7月1日及3日通过宪报发布禁令,查禁两本书。

这两本书是:

- Tessa Bailey所著的《Chase Me》,7月1日起被列为禁书,理由是其内容可能有损道德。

- Nssignature所著的《Ammar Zahrain: The Obsessive Husband》,7月3日起被列为禁书,理由是其内容可能有损道德。

内政部强调,颁布禁令是预防机制,避免发生任何危害事件,同时为保护社会大众,让大家了解哪些出版物是不受欢迎和不适合大众阅读,从而提升警觉和认知。

根据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第7(1)条文,所有被列为禁书的出版物在马来西亚一律禁止印刷、进口、制作、复制、出版、销售、发行、流通、分发或持有。

内政部提醒所有人遵守禁令。根据第8(1)条文,任何人如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持有任何禁书出版物,即属违法,一旦罪成,可判处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

第8(2)条文则阐明,任何人如印刷、进口、制作、复制、出版、销售、发行、传播、兜售、提供销售、分发或以任何目的持有任何禁书出版物,即属违法,一旦罪成,可判处不超过3年监禁,或不超过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