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认为政府,无需为在职移工规定最低薪资与公积金缴纳后,劳工维权人士批评林冠英言论失格,有失党领袖身份。

前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Charles Santiago)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批评,自称捍卫工人阶级的领袖,却拒绝为那些从事最肮脏、最危险、最艰苦、最关键工作的群体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仅仅因为他们不是本地出生,这是不应有的行为。

“事实上,你的言论正好暴露你对依赖廉价、可替换劳动力的制度有多么习以为常。”

林冠英昨日在国会下议院辩论第13大马计划时表示,马来西亚不受联合国或国际劳工组织(ILO)公约制约,政府无需为在职移工规定最低薪资与公积金缴纳。

他认为,最低薪资与公积金缴纳规定应当仅适用于新聘移工,毕竟在职移工原本就是按照既有合约受雇的。

根据2023年3月的政策,马来西亚已冻结新的移工配额。据报道,截至2024年12月,马来西亚共有236万8422名移工,占全国总劳动力的14%。

不应歧视不同员工

查尔斯(上图)驳斥林冠英说法,强调劳工政策不应区分本地与外籍员工,或新聘与在职员工之间的待遇。

“这也违背了ILO关于外籍员工在薪资待遇方面应享有平等待遇的原则,意即他们不应受到比本地员工更不利的待遇。”

作为ILO成员,马来西亚已承认10项基本公约中的8项,其中包括“同工同酬公约”,该公约规定禁止基于性别的薪资歧视。

查尔斯指出,马来西亚也承认1958年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该公约提供更广泛的反歧视保障。

不应轻率否定国际标准

另外,社会主义党署理主席阿鲁仄万提醒林冠英,马来西亚承认另外三项ILO公约,包括

- 第100号公约(1951年):规定无论国籍,对等价值的工作应有相同薪酬;

- 第111号公约(1958年):禁止基于“原籍地”的歧视(明确涵盖外籍员工);

- 第143号公约(1975年):要求外籍员工在薪资与工作条件上获得平等待遇。

“然而林冠英却轻率地否定这些国际公约,声称‘大马不受联合国和ILO公约约束’。”

“这番言论极其虚伪,尤其是在政府多年来努力与ILO公约接轨之后。”

“看起来行动党对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一切都顶礼膜拜,包括其较低的人权与劳工权益标准。”

林冠英昨日也提到,新加坡自2003年起就不再要求雇主为移工缴纳公积金,至今未受到国际劳工组织的任何处罚。

抨林冠英说法本末倒置

移工权益倡议者兼南北行动组织(North South Initiative)执行长阿德联(Adrian Pereira)受访时指出,许多人忽略了ILO的三方结构:政府、雇主与工人共同协商制定标准。

“所以,现在说我们不想遵守这些公约,是非常荒谬的。ILO有许多强调平等与反强迫劳动的公约。”

“林冠英显然本末倒置,竟然提出外籍员工应获得较低工资或不享有同等福利。”

“这反映出一种极其过时的正义观。”

阿德联(上图)警告,歧视性政策可能加剧强迫劳动现象,并可能引发对马来西亚的贸易制裁或限制。

他指出,若没有最低工资制度,外籍员工可能被迫延长工时、在更恶劣的环境下工作,只为维持生计。

“问题不在于ILO是否要求我们这么做,而是在于我们是否做对的事。”

劳工法改革联盟副主席安德鲁罗(Andrew Lo)则批评林冠英的言论“背叛”了马来西亚工人,因为该建议等于授权雇主向外籍员工支付低于本地员工的薪资,从而破坏本地就业市场。

“他似乎对劳动经济一无所知,并会进一步助长马来西亚雇主对廉价员工与低薪制度的依赖。”

根据2025年财政预算案,雇主需支付外籍员工最低薪金及2%公积金供款,将从今年10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