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盟副总秘书阿米占坚称,总检察署针对沙巴40%税收案的上诉仅针对判决的特定部份,并不影响沙巴的权利。

阿米占在记者会上表明“40%税收返还是沙巴的权利”,但强调总检察署所提出的上诉,针对的是裁决特定部份,而非针对这项权利本身。

他也表明,有必要处理流失的48年份额,《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阐明应定期予以检讨,而沙巴在这些年间仅每年获得2670万令吉的固定拨款。

阿米占刚接任MA63执行行动理事会技术委员会中沙巴代表的位置,与前任艾温本尼迪的立场有所不同——艾温因不满联邦政府处理此事的态度,于11月8日辞去了内阁职务,并于11月10日率领民统党退出希盟。

指为解决流失48年份额

10月17日,亚庇高庭判沙巴律师协会胜诉,裁定联邦政府近50年未支付沙巴40%税收已经违法,且逾越《联邦宪法》赋予的权力。

法庭就此发出强制令(mandamus),指示联邦政府须依据《联邦宪法》112D条文,跟沙巴州政府展开新的财政检讨,并就1974年至2021年每个财政年度的40%税收分成达成协议。

不过,总检察署正式入禀法庭,就亚庇高庭的判决提出局部上诉

阿米占表示,支持高庭就税收权利的裁决,但同时辩称联邦政府仅是针对判决中某些部份提出上诉,并不会削弱沙巴的这项权利。

他解释,上诉是为了解决流失的48年份额。

“宪法给予任何一方寻尽所有法律途径的空间。我们必须整体看待宪法,而不是只看单一条文。”

称现政府正式承认权利

1974年至2018年间,联邦政府每年仅向沙巴支付2670万令吉,尽管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应返还从沙巴征得的40%联邦税收。

尽管第112D条文要求定期检讨相关规定,但这48年间却从未曾有过任何检讨。

2022年,时任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在国会声明,40%税收返还已不再适用,并引用紧急状态期间(1969年至1973年)的财政检讨作为依据。

阿米占称赞昌明政府与前朝政府不同,正式承认了这项权利仍然有效,并以40%公式作为谈判基础。

他强调,沙盟在此课题上采取务实的方式,而不是对抗的态度。

“我们需要沙巴的团结来加强我们的谈判力量。我们不采取对抗式的方式。我们寻求建设性接触,并以结果为导向。”

阿米占提到为40%税收返还设立的专门谈判平台,并称之为MA63委员会此前的重要改进。

“我们希望这个专门平台能够维持,不仅是解决当前的问题,也用于每五年的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