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赛夫丁捍卫当局依据国安法扣留16岁少女9天助查的做法,并指该名少女是一起偷渡移民案件调查中的重要证人。

赛夫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辩论元首御词时表示,这名与父亲一同被扣留的少女,因其在案件中具备关键证人身份,有必要调查她。

赛夫丁说,当局确认少女的父亲是活跃的偷渡移民运输者,并称该男子与邻国存在活跃联系。

“我们知道,偷渡移民在法律下是严重罪行,毫无疑问也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警方若仅在四至五天内完成调查是不足够的,因为这是一宗非常复杂的案件,涉及从缅甸被偷渡出来的移民,随后被带往泰国,再转运至玻璃市朱宾(Chuping)。

“这名16岁少女无疑是本案中重要证人,因此警方决定扣留她9天后才释放。”

赛夫丁是回应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时如此表示。蓝卡巴日前促请政府回应此事,并提醒内政部有责任加速履行修订或废除国安法的承诺。

政府正探讨修订

另外,赛夫丁澄清,国安法下针对妇女及儿童的豁免并不适用于此案,因为这些豁免仅与保释问题有关。

“根据国安法第4条,为协助调查偷渡移民案件而扣留,涉及复杂的跨境犯罪。”

“因此,第13条下给予妇女及儿童的豁免并不适用于此案,因为这些豁免仅限于保释事宜。”

赛夫丁也透露,上周五就国安法修正建议与内阁成员会面。

他承认,多年来法令第13条及第30条一直饱受批评,因为这些条文限制了保释申请权,并允许在无保释的情况下长时间扣留个人。

针对拟议的修法内容,赛夫丁说,这将包括重新检视该法令下指控类别的划分,以及检讨不可保释罪行清单,以及哪些案件可由法庭酌情批准保释。

他说,鉴于涉及国安法的案件审理往往耗时冗长,政府或可考虑设立专门法庭处理相关案件。

“我们希望探讨设立这些特别法庭的可能性,以加快案件处理进程。”

“尤其是因为外界对国安法的最大批评之一,在于人们可在无保释的情况下被扣留,而且往往拘留时间过长,许多人认为这构成一种残酷和惩罚性的做法。”

赛夫丁说,在相关修正案于下一次国会下议院会议提呈之前,政府将展开更多交流,包括与国会议员及国会特委会磋商。

去年12月,负责研究人权、选举及体制改革的国会特委会曾建议对国安法作出多项修改,包括检讨第4(5)条,即在缺乏司法监督下,允许最长28天的未审先扣。

该委员会也建议政府修订第13条,因为该条文限制保释申请权,有违自由与人权原则。

警方于1月14日在吉打日得拉收费站附近的路障扣留涉及的少女,怀疑她涉嫌“走私移民”。少女在被扣9天后,于1月23日获释。

阿莎丽娜随后受询时表明国安法被视为不公,惟缘于此事隶属内政部管辖权限,她无权介入。

除了蓝卡巴,行动党顾问兼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也严正关切当局使用国安法扣留未成年人一事,并重申政府应废除或大幅度修订国安法。

大马人权委员会强调,当局绝不能在国安法下扣留儿童。

人民之声则强调,当局应依据《2017年儿童法令》处理作为未成年者的少女,而非在国安法的严苛条款下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