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海隧案续审,控方证人加纳拉查供称,他没有动机诬陷前槟州首长林冠英。

《马新社》报道,加纳拉查(G Gnanaraja)今日在吉隆坡地庭供证时表示,这样做并不合理,因为林冠英并非他的敌人,也从未对他做过任何不公之事。

“如果我如指控所说有意欺骗,我完全可以声称四个袋子全部交给了林冠英。但我并没有意图出于这种动机去牵连他。”

他说,他一直承认从时任Consortium Zenith建筑公司董事查鲁(Zarul Ahmad Mohd Zulkifli)手中收取1900万令吉,并坚持自己也如实交代了将部分款项交给林冠英一事。

“我说明了我收了多少,也坦承我交给林冠英的部分。我没有动机在此案中牵连他。”

此前,加纳拉查曾供称,自己于2017年8月18日在八打灵再也颐思殿酒店,从时任Consortium Zenith建筑公司董事查鲁(Zarul Ahmad Mohd Zulkifli)手中接过两袋各装有100万令吉的黑色袋子后,转交给林冠英。

否认曾与控方达成协议

加纳拉查也坚持其说法,即林冠英曾于凌晨3点到访其住家,尽管他在盘问下承认,以林冠英的身份而言,这样的拜访“并不合理”。

“从未有人在凌晨3点到我家来过,尽管我有朋友是部长,只有林冠英曾这样做。”

他进一步否认曾与控方达成协议,以在另一宗沙亚南案件中换取较轻控罪作为出庭作证的条件。

“在沙亚南案件中,我并未否认收取查鲁的钱。我只是想解释其余款项的去向。这也是我卷入本案的开端。”

在上述陈词后,控方申请修改针对林冠英的首项控状,要求删除“收取”一词。法官阿祖拉将案件展期至5月6日,以继续审讯并就有关申请作出裁决。

林冠英被控四罪

林冠英在海底隧道案中,共面对4项控罪。

他被控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光大28楼的槟州首长办公室,利用首长职位收取330万令吉的贿赂,以协助查鲁的公司Consortium Zenith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建筑工程合约。

第二项控状指出,林冠英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向查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工程合约的酬劳。

林冠英也面对另外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两家被指与海底隧道工程有关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