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行政议会决议优化非伊斯兰宗教场所规划指南,惟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李健聪并不买账,坚持应当全面撤回指南,予以检讨后重新提呈到行政议会。

“我不赞成用优化这个字,因为我觉得……必须要收回(指南),然后重新检讨,然后再重新提呈。 ”

李健聪强调,他无意借此课题呈英雄或将党争带到州属课题上,仅是为确保马来西亚宗教多远能够获得白纸黑字的保障。

记者会上,李健聪表示,尽管行政议员黄思汉已就规划指南作出解释,惟仍有诸多疑虑仍未获厘清。

其中即是每5000人或1250住宅单位配得一处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规定。

他指出,这1250个住宅单位门槛是建立在单一开发准令之上,而这需要约100英亩的开发面积。

“很多人搞混了,以为只要找到并划出1250个既有房屋,政府就需要拨地。并非如此。这仅适用于全新、单一的开发准令申请。”

“意味着,如果我开发一块100英亩土地,却将其分别提交两个开发准令申请,那就无法获分配全新的非伊宗教场所土地。”

“实际上,在巴生谷如今的环境下,要有超过100英亩单一开发项目,几乎是不可能的,或是说越来越罕见了。”

他指出,如今越来越多的是零星开发项目,这根本无法为新的非伊宗教场所换取土地。

何谓“既有非伊宗教场所”?

另一项疑虑,则是非伊宗教场所不得设在工商业区的规定。

李健聪指出,尽管雪州政府表明这项规定仅适用于未来的开发项目,却未明确界定何谓“既有非伊宗教场所”。

他表示,许多位于工商业区非伊宗教场所,是援《城乡规划法令》第22条文取得临时准令,须在特定期限重新申请或更新。

他质问道,雪州政府将如何确保此类申请或更新,不会被视作新的申请而遭到拒绝?

他补充,此前版本的拟议规划指南,赋予了地方政府个案处理的酌情权,惟相关条文自2020年第四版指南就被删去,而这将给非伊信徒带来更多麻烦。

李健聪据此认为,既有指南并未向黄思汉所属般,仅需予以优化,而是需要全面撤回,并在经过检讨后,重新提呈行政议会。

执法酌情权应交LIMAS

针对非伊宗教场所总高度的相关规定,李健聪则表明对此无异议,惟质疑其中针对既有非伊宗教场所执法的规定。

指南注明,非伊斯兰宗教场所总高度,从地面层测量至建筑物最高点,不得超过21.945米或72英尺;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同一或相邻开发区域的清真寺。

条文随附注释,称地方政府可对超过高度限制的现有建筑物发出通告,或采取执法行动。

对此,李健聪建议,不应将这项此事的酌情权交予地方政府,而是交由雪州非伊斯兰事务特别委员会(LIMAS)决定。

三修订建议缓解公众焦虑

此外,李健聪也为规划指南提出了三项修订建议:

  1. 厘清既有临时准令,确保更新或重新申请不会被视作新申请处理,从而导致工商业区内非伊宗教场所失去运作权利;

  2. 恢复地方政府的个案裁量权,以便政策仍能保持一定的灵活,以回应多元宗教的需求及地方的现实;

  3. 将分配非伊宗教场所土地的门槛,从1250个住宅单位配得1.5英亩土地,降低至500个住宅单位配0.5至0.6英亩土地。

他解释,透过降低开发项目的门槛,除了能够让非伊宗教场所取得相同比例大小的土地,也能确保配得土地的机会变高。

“这些修订对于缓解公众焦虑、保持行政灵活性,以及捍卫马来西亚长期以来相互尊重、共存和国家团结的精神是至关重要的。”

他也呼吁雪州政府就此事向国会议员、州议员,以及一众利益相关者汇报,以确保正确地重新提呈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