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交通部长陆兆福透露,政府正研究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增设条文赋予法庭权力,下令酿成严重车祸的司机向受害者或合法家属支付赔偿。

“因此,政府有必要完善333法令,让国家陆路安全架构不只侧重惩罚违规者,也为受害者和家属提供更明确的保障机制。”

不过,他澄清,这项修法并非为了取代民事诉讼。

“这项建议并非为了取代民事诉讼、保险索赔或受害者与家属现有的其他法律途径,而是要在333法令下确立专属权力,让法庭能在道路刑事诉讼中,勒令违规者赔偿受害者或其合法家属。”

《大都会日报》报道,陆兆福昨天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国盟伊党勿述国会议员仄朱季费里(Che Mohamad Zulkifly Jusoh)的口头询问时,说明上述进展。

重罪提控属检长权限

陆兆福补充,交通部不时持续研究,确保刑罚与罪行严重程度相称,发挥有效的威慑作用。

“333法令的修法建议不仅维持严厉对付违规司机的方针,还为受害者和家属引入更清晰的保障机制。”

此外,陆兆福说明,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是否以重罪提控醉驾致死的司机,属于总检察长兼检察官的职权范围。

他指出,依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或《刑事法典》其他相关条文来提控,取决于主控官根据案情与事实作出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