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指出,总检察长分权修宪法案,并不会限制国家元首在委任相关职位时所拥有的酌情权。

阿莎丽娜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形容,这项建议是强化国会角色的重要第一步,因为法案将赋予国会议员机会,在国会下议院审议总检察长及检察司人选。

阿莎丽娜说,国会可选择在下议院辩论有关人选,或将提名名单交由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PSSC)审查。

“无论国会最终作出什么决定,讨论结果在法律上都不会约束国家元首的决定。国会的角色是审查提名人选,并讨论与他们相关的任何事项。”

“我认为这是个积极发展,因为它让公众有更多参与空间。过去,这些委任是在公众不知道候选人是谁的情况下完成的。”

“如今,国会将有机会公开讨论提名人选。至于国会最终是否会影响委任结果,则是另一回事,但至少整个过程将更加透明。”

防止政治干预

阿莎丽娜表示,该法案也透过宪法修正案,为总检察长及检察司的委任程序提供更强有力的宪法保障,以防止政治干预。

她说,政府寻求的宪法修正案,将明确取消首相及内阁在委任总检察长和检察司过程中的角色。

尽管她坦言,这项法案要获得通过并不容易,因为修宪必须获得国会下议院三分之二多数支持,尤其是在政府提出限制首相任期的修宪建议于今年3月受挫之后,但她仍对法案获得通过抱持乐观态度。

“不过,就总检察长与检察司职务分离而言,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采取了跨党派参与方式,包括在野党议员。”

“我们希望,这项跨党派程序能够争取更广泛的政治支持。”

国会特选会建议设委审查

今年3月3日,国会下议院同意将有关法案交由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PSSC)审议,以便各方能完善及审查该法案。

审议律检分权修宪案特别遴选委员会由阿莎丽娜担任主席,另有11名来自朝野国会议员。

上个月,阿莎丽娜透露,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建议,取消首相及内阁部长在委任检察司方面的行政权力。

国会特委会也主张设立一个特别遴选委员会,以审查司法与法律服务委员会(JLSC)选定的候选人,之后才由国家元首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