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公司民事诉讼案续审,辩方律师沙菲宜声称,前首相纳吉之所以将收到的“沙地王室捐款”退还,是因为他对自身银行账户存有巨款心生不安。

《马新社》报道,沙菲宜说明,据其当事人说法,这笔款项是在2013年大选结束后,退还给汇款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oration。

他表示,纳吉将钱退还给Tanore,是寄望该公司属于沙地王室捐款的一部份。

沙菲宜当时是在向第3名诉方证人,即开曼公司董事总经理兼离岸业务主管安吉拉巴克豪斯(Angela Barkhouse)如此主张。

沙菲宜:这难道不正好印证了他的说法,即他始终坚信这笔钱就是沙地王室捐款吗?

巴克豪斯:我对此不予置评。

沙菲宜:但你是否意识到,马来西亚大选刚结束,那笔6亿2000万美元便几乎立即退还给了Tanore?

巴克豪斯:我不清楚大选的具体日期,因此无法置评或确认。

此前报道指出,Tanore是由在逃商人刘特佐与同伙陈金隆所掌控。

沙菲宜随后表示,资金流向追踪显示,这笔款项退还后,最终并未流回纳吉手中;巴克豪斯对此表示认同。

与此同时,在一马公司的刑事诉讼中,承审法官柯林裁定银行记录与资金流向等证据表明,那笔总数6亿8100万美元的资金,实际上挪用自一马公司。

本案将于明日续审,承审法官为司法专员利祖安。

一马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是于2021年5月7日入禀民事诉讼,起诉纳吉和另7名答辩人。

根据诉状,诉方指控各答辩人涉及违反信托责任、违反法定职责、滥用职权,以及串谋挪用一马公司资金等行为。

2025年12月26日,高庭裁定现年73岁的纳吉涉及一马公司资金23亿令吉的4项滥权罪及21项洗黑钱罪全部成立,判处监禁15年,并罚款114亿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