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此前裁定联邦政府将液态尼古丁从《毒品法令》管制名单剔除,政府如今撤回对判决的上诉。

医疗媒体《蓝码》报道,总检察署昨日向上诉庭提交了撤回上诉通知书,两名上诉人,即卫生部长祖基菲里阿末、政府撤回并终止了整项上诉。

高庭法官阿丽查(Aliza Sulaiman)5月批准了三个公民组织的司法审核申请,裁定卫生部将液态尼古丁从《危险毒品法令》管制名单剔除违法失当,亦未事先妥善咨询毒药委员会。

三个公民组织分别为儿童之声(VOC)、控烟理事会(MCTC)、绿肺协会(MGLA)。

《蓝码》另一篇报道显示,随着上诉撤回,公卫领域组织要求政府厘清尼古丁如今的法律地位。

药剂师协会(MPS)主席安拉喜(Amrahi Buang)质询卫生部,《毒品法令》、《公共卫生烟草产品管制法令》将如何相互配合落实。

“如今焦点不在于2023年发生了什么,而在于马来西亚接下来该怎么做。”

“我们需要一套明确、一致、能够保护公众的监管框架,同时确保尼古丁依赖人士获得实证有效的戒烟支持。”

医药协会主席阿拉苏(R Arasu)则疑问,这项裁决是否意味尼古丁液体与凝胶将恢复为《毒品法令》下C组毒品,电子香烟销售是否须立即停止。

妇女烟草控制及卫生组织(MyWatch)主席罗斯丽扎瓦蒂(Roslizawati Ali)则强调,政府当初就不该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

“不幸的是,无论是否属实,这件事都让人产生一种印象,即在涉及尼古丁与电子香烟的决策中,商业或其它利益考量有时会与公卫考量产生竞争。”

“本组织认为,卫生部如今必须清楚交代当初为何坚持上诉?基于何种考量决定撤回?最重要的是,裁决后的液态尼古丁法律与监管情况为何?”

卫生部2023年3月31日宣布将尼古丁液体和凝胶从管制名单中,以推出新法全面监管烟草产品与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