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稽查司玛迪娜反驳朝圣基金局皇委会对国家稽查署的批评,坚称当年对该机构的稽查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职权范围,且未发现“盗窃”证据。

曾于2017年至2019年担任总稽查司的玛迪娜(Madinah Mohamad)表示,她与团队在稽查朝圣基金局期间,没发现任何盗窃或挪用资金的证据。

“如果我和团队发现这样的证据,我会提出并将交由有关当局处理。”

“我的职权范围非常明确。”

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她是今天在吉隆坡举行的朝圣基金全国协商论坛(National Musyawarah Forum)上担任讲者时,如此表示。

出席者还包括副首相阿末扎希、种植及原产业部长诺莱妮(Noraini Ahmad)、人民信托局(MARA)主席阿斯拉夫(Asyraf Wajdi Dusuki)及伊党总秘书长达基尤丁等。

按准则证据进行稽查

玛迪娜指出,其团队是在任何财务报表或证书发布之前,根据准则和稽查证据进行稽查。

“我们遵循事实和证据,并基于实际情况。”

皇委会报告于7月29日公布后,内阁下令立即恢复针对报告调查结果所展开的调查。

反贪会随后成立特别工作队,以调查可能涉及贪污、滥权、伪造文件及洗钱的罪行,并已展开数项逮捕及申请延扣行动。

警方则开5份调查档案,截至8月21日已针对与朝圣基金局相关的案件,包括皇委会提出的问题,录取127人的口供。

皇委会针对朝圣基金局2014年至2020年管理和运作情况所展开的调查报告,于上个月公开。该委员会鉴定,治理失误、政治干预及可疑的会计操作,是导致该基金陷入财务危机的因素之一。

该委员会也批评总稽查署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没有对朝圣基金局的财务报表进行更严格的稽查。

根据调查结果,如果完全采用当时适用的《马来西亚财务报告准则》(MFRS),朝圣基金局在2017年应录得14亿令吉的净亏损。

然而,朝圣基金局当年却申报34亿令吉盈利,两者相差近48亿令吉。

“这是比较苹果和橙”

不过,玛迪娜为总稽查署辩护,反驳有关48亿令吉差额显示稽查工作失误的说法。

她指出,总稽查署的稽查工作与随后由普华永道(PwC)进行的审查,在目的、职权范围和方法上均有所不同,因此直接比较,就如同比较“苹果和橙子”。

“正是方法和处理方式上的差异,导致两份报告得出了不同的数字。”

玛迪娜进一步指出,有关差额主要涉及资产减值及投资的确认和估值,包括朝圣基金局旗下子公司及联营公司的相关资产。

她说,总稽查署是根据《1957年稽查法令》和《朝圣基金局法令》进行稽查,以确定朝圣基金局的财务报表是否按照当时生效的会计准则,真实、公平地反映其财务状况。

她说,相比之下,普华永道受委托根据不同的职权范围,对朝圣基金局的财务状况进行更广泛的审查。

用存户储蓄支付“利息”

普华永道于2017年展开的审查报告于2018年12月提呈国会,报告发现,朝圣基金局实际上曾使用存户的储蓄来支付“利息”(hibah)。

报告提到涉及伊斯兰银行(Bank Islam)股票买卖及回购的交易,以及朝圣基金局旗下子公司宣布派发但未完全支付的股息;这些操作提高了朝圣基金局所申报的盈利。

当时,朝圣基金局被指在负债超过资产的情况下派发利息,而《朝圣基金局法令》禁止这种做法。

统民党国会议员赛沙迪在国会下议院辩论皇委会报告时也曾提出质疑,玛迪娜身为时任总稽查司,其证词却未被纳入报告。

玛迪娜随后表示,在皇委会聆讯期间,她已于指定日期前往伊斯兰发展局(Jakim),但最终没被传召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