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11分更新

上诉庭批准联邦政府等就荷兰女模坠楼案的上诉,撤销高庭的调查存在疏失判决,以及给予死者家属的110万令吉赔偿金。

《马新社》报道,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了是项上诉,撤销高庭2025年7月29日的判决与庭令,包括所有赔偿、利息、职务履行令。

法官慕尼安迪说明,上诉庭发现原审法官在评估证据时犯下错误,将此前验尸庭及刑事复核程序的裁断与供词记录,在全新审讯(de novo)时直接视为确凿的实质证据。

他指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2章展开的验尸庭,为旨在查明死者身分与死因的调查程序。

“这并非是在诉讼双方就旨在确立调查官须承担可起诉侵权过失或民事责任的民事裁决。”

另两名法官为再尼、王志权。

上诉四造为全国总警长、金马警区调查官费扎(Faizal Abdullah)、内政部长、联邦政府。

原诉方为死者伊娃娜(Ivana Esther Robert Smit)母亲克丽丝汀娜(Christina Carolina Gerarda Johanna Verstappen)。

同理心不能凌驾法律原则

不过,慕尼安迪向原审法官表达深切敬意及肯定,赞扬其详尽判决体现对生命尊严的坚守、对一名寻求女儿惨死真相的母亲的深切同情,以及对机构怠惰保持警惕的可贵态度。

“原审法官正确指出,事发现场的初步处理存在令人深感忧虑的疏失、警方仓促倾向将死因归类为自杀,以及与死者家属沟通方面的严重缺失。”

“她的判决理由提醒执法机构,公众对它们履行职责的勤勉程度抱有很高的要求。”

“然而,司法上的同理心无论多么崇高,都不能凌驾于规范民事责任、法令诠释及证据法的既定法律原则。”

非免除对过去缺失的责任

慕尼安迪也严正提醒上诉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上诉得直的裁决理解为免除他们对过往缺失的责任,或视为可以继续怠惰的许可。

“伊娃娜在大马境内死亡,至今仍是一宗未解的悲剧。案件重新归类为谋杀案后,警方仍须持续履行法定职责,追查每一条有调查价值的线索。”

他说,悲痛的死者父母拥有无可否认的权利,也有合理期望,以了解女儿遭遇的完整真相。

他补充,警方有责任努力不懈的展开调查,并定期和透明的向家属通报进展。

“不能以技术细节牺牲问责”

对此,死者家属代表律师山卡拉奈尔(上图)发表文告表明,法庭遵循司法先例下判乃情理之中,其部份原因是为防范政府机构的疏忽索赔纷至沓来。

“然而,此举若是反倒是对政府机构,尤其警方放任不管,致使放肆疏忽失职之风大开,受害者求偿无门,其后果更令人不寒而栗。”

他表明,自己与家属对今日判决深感失望。

他说明,其当事人目前尚有最后一项司法途径,即获得准令后上诉至联邦法院。

“我们始终坚信,绝不能以法律技术细节为由牺牲问责制,尤其涉及公家机关的行为时更是如此。”

法庭未就堂费做出谕令,因为若谕令克丽丝汀娜承担堂费,将有违公正及基本人道原则。

高级联邦律师刘洪斌代表所有上诉人;出庭者包括荷兰驻马副大使彼得布吕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