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截至昨日,在20万7083辆活跃商用车辆中,有10万6651辆确认安装限速装置(SLD),占51.5%。

他说,对于2015年之前制造且需要后期加装限速装置的车辆,在20万2861辆中仅有3万4514辆符合规定,占17%。

“需要后期加装装置的车辆才是大问题,因为这些车辆可能不兼容,原始设备制造商(OEM)也可能无法提供技术支援。因此,我们才稍微展延合规期限。”

陆兆福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国盟而连突国会议员凯里尔有关强制安装限速装置执法问题时表示,限速装置执法将优先针对2015年后制造的商用车辆,因为该装置已列入车辆型号批准(VTA)的强制要求,车主只需将其激活。

他说,有关安装、核验及执法的法律框架已经拟定,并将在近期颁布宪报,之后交通部将公布合规策略及时间表。

“我们目前的执法重点是较新的车辆,也就是2015年后制造的车辆,因为他们没有理由不配备限速装置。既然VTA已包含限速装置,只需将其激活即可。”

“至于需要后期加装的车辆,我们将从技术层面探讨如何落实。我可以向议员保证,政府并没有取消限速装置的执法措施。”

33家安装公司

此外,陆兆福指出,截至昨日,全国仅有33家提供限速装置加装服务的公司获陆路交通局批准,这个数量不足以应付超过20万辆车辆的需求。

他说,交通部欢迎更多公司向陆路交通局申请批准,以提供限速装置安装服务,特别是目前尚缺乏相关服务的州属。

“我们需要这些维修厂构建更大网络,让各州车主都能在离自己最近的地方找到维修厂。”

他指,限速装置自2025年10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适用于指定类别的商用车辆,最高时速限制为每小时90公里,并依据联合国第89号条例执行。

交通部今年6月30日宣布,原定于2026年7月1日开始全面执法的限速装置措施将展延,为业界提供过渡期完成合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