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总警长解释女儿军火公司
律师公会再呼吁设立IPCMC
公民团体不断倡议政府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律师公会就指,成立该委员会得以处理如全国总警长卡立的女儿拥军火公司的利益冲突问题。
律师公会主席史蒂文迪鲁(Steven Thiru)今天在律师公会圆桌论坛上表示,尽管卡立否认涉及利益冲突,但人有许多严重问题待解。
“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在决策时(批准准证)有否被那个事实(亲属关系)影响?”
他表示,拥有军火的执照必须通过州警长批准,而且需详列是从何处购得。
揭弊网站《砂拉越报告》早前指控卡立(见图)女儿祖微扎(Juwiza)及其姐夫莫哈末依沙(Mohd Isa Hussin)是吉隆坡一家军火公司Nilai Arms & Ammunition (NAA)的拥有人。
惟卡立透露,自己已阻止女儿竞标与政府或警察有关系的合约。
加强EAIC运作更实际
另一方面,大马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主席耶谷(Yacood Md Sam)则说,与其设立IPCMC,加强EAIC的运作将会是更实际的做法。
耶谷表示,EAIC近期已完成重组,设立了专队处理针对警方的投诉。
“我认为EAIC是让我们前进的平台,比起IPCMC更合适。”
“我不是说IPCMC的建议不好,但是我以更实际的角度看待这件事。”
耶谷(见图)指的是近年来预算紧缩的问题,在《2016年财政预算案》中该委员会的预算大减300万令吉,从去年的800万降至500万令吉以下。
批卡立不对付涉案警员
另外,史蒂文迪鲁也提醒卡立,达门登案件虽然仍在法庭审理,但警方应该回应EAIC的调查报告,对付那些涉案警员。
史蒂文迪鲁指,虽然四名警员被告目前仍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但这并不是警方拒绝对付其他涉案者的借口。
“总警长对EAIC调查报告的回应令人失望。”
“我们都知道,在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法令下,尽管案件仍在法庭审理,但该委员会有权继续调查。”
大马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日前公布达门登案调查报告,指涉案警员竟为了掩盖罪行,不惜串谋编造扣留所日记,并建议总检察署以刑事起诉相关警员。
指调查报告涉妨碍审理
事后卡立援引大马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法令第26章(4)(f),指由于该案件仍在审讯中,委员会应该避免妨碍审理(sub judice),不接受有关此案的投诉,引起达门登家属代表律师苏仁德兰的驳斥。
达门登在2013年5月毙命于警方扣留所,由于遗体上有许多伤痕,包括双耳与双脚脚踝被钉书钉,成为备受瞩目的扣留所命案。
吉隆坡高庭于2014年12月12日宣判,4名警员在2013年5月涉嫌谋杀青年达门登一案罪名不成立,获得无罪释放。
但是今年的2月26日,上诉庭推翻吉隆坡高庭无罪裁决,要求涉嫌谋杀的4名警员上庭答辩。
根据达门登的验尸报告,死者是因为遭到“多重钝器创伤”,进而引发软组织损伤扩散,才毙命警方扣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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