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当今大马》上月揭露,政府原拟在《1955年雇佣法令》修正案纳入禁止招聘歧视条文,惟因雇主组织反对而触礁。人力资源部当时否认此事。

然而,人力资源副部长玛夫兹今日在国会问答环节中证实,人力资源部确实无意将反招聘歧视条文纳入《1955年雇佣法令》修正案之中。

他说明,正如既有法令也没有对付不要聘雇怀孕妇女一样。

“(雇佣法令)涵盖范围是从雇员与雇主开始雇佣关系之后。”

只涵盖雇员受聘后

玛夫兹回应公正党峇东埔国会议员努鲁依莎的提问时说,由于《雇佣法令》只涵盖雇员受聘之后,因此人力资源部不打算修法保障应聘者免受歧视。

“人力资源部目前正在检讨《雇佣法令》并拟定修正条文,特别是职场歧视相关的条文。这项草案将明文定义性别、宗教、种族、身障、婚姻情况、怀孕情况及语言歧视,以杜绝雇佣合约条规中的歧视。”

“只有在雇主与雇员开始雇佣关系后,雇佣法令才开始提供保障。目前,人力资源部并没有打算在雇佣法令之中,纳入对应征者的保障条文。”

不过,玛夫兹称,人力资源部随时开放接受职场歧视的投诉。

开放接受任何投诉

玛夫兹续称,人力资源部将会通过与雇主协商的方式处理这些投诉,并劝告他们不要重犯。

"我们总是开放地接受任何的投诉。"

“如果部门有接到投诉,就算不在法律的涵盖范围内,我们仍会开始协商和为雇主提供劝告,以免他们再度重复这种不合理的做法。”

努鲁依莎之前询问,随着政府宣布落实90天产假,政府有哪些措施确保孕妇不会被歧视。

国阵瓜拉吉挠区国会议员依斯迈(Ismail Mohamed Said)则询问,政府能否对付歧视女性和身心障碍者的雇主。

玛夫兹针对两名议员的提问,提供了相同的答案。

今年9月,大马雇主联合会(MEF)执行总监山苏丁巴丹(Shamsuddin Bardan)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证实,他们反对在《雇佣法令》规范招聘事务,而人力资源部随后撤除草案的“招聘”(pre-employment)章节。

山苏丁巴丹解释,雇主联合会认为《雇佣法令》只能规范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招聘”时尚不存在正式雇佣关系,不应受此法律规范。

人力资源部当时回应说,反招聘歧视条文搁浅的说法“言之过早”,同时敦促外界静待内阁议决,勿随意揣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