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言明,社交媒体影片也需要向电影发展局申请执照后,引爆网民的强烈不满,纷纷在社交媒体抗议,包括赴通讯及媒体部长赛夫丁阿都拉的专页呛声“洗版”。

部分网民质疑,电影发展局法令将严重打击公共舆论,以及社交媒体的运作;其他一些网民则质疑说,许多部长也常在社交媒体上传影片,这是否意味他们也触法。

另有众多网民到赛夫丁昨晚于推特上载的一支影片下大量留言,质问他在拍摄时是否取得影发局(Finas)的执照。这支影片显示赛夫丁出席某个青年活动。

其中一名推特用户挑战说,“我们要看这支影片的执照,否则我们将大肆举报”,而另一个网民也问道,“亲爱的部长,你有播放和传播这支影片的执照吗?”

另外,更有网民蓄意上传宠猫的视频,笑问这是否需要申请执照,或已触法。

 行动党吉打里州议员西芙拉(Young Syefura Othman)也在推特上传宠猫的影片,询问她是否需要为影片取得执照。

 而网民 Amirul Ruslan在推特也上传了宠猫的影片,并且留言,“只是想让你们知道,我没有影发局的执照下发布影片。请别向当局举报我。

 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也上载一支在选区内不同地点活动的影片,询问是否需要缴付5万令吉,以取得国家电影发展局的执照,更模仿首相慕尤丁的名言“请给我一次机会”予以嘲讽。

“请给我一次机会。大部分的网民都无法支持5万令吉,以在社交媒体上载影片。”

 喜剧演员“募款”发片

医生出身的喜剧演员龙仕强(Jason Leong)则在推特上载影片,向网民“募款”,以便申请执照,进而能够发布他“下一支社交媒体影片”,而影片的内容则是“邻居的猫在排便”。

 推特用户也质疑,这是否表示所有的网红(Youtubers),或是那些有使用抖音(TikTok)平台的网民,也会视为触法?

社运分子玛丽娜马哈迪就质疑,若是如此,那之前在限行期间鼓励玩抖音的高教部长诺莱妮,是否也在鼓励犯罪活动。

 打击年轻人创作空间

许多推特用户也认为,政府今天的宣布将进一步窒息大马人的创作空间。

推特用户Emillio Daniel表示,政府这项措施势必打击年轻人的士气。

“这最终将损害整个独立电影产业。而且,你甚至会让原本怀抱大梦想的青年失去希望。”

“请重新考虑,或至少让他们更容易取得执照,因为我已经看过了影发局的要求与条款。”

 抖音IG短片皆需准证

赛夫丁阿都拉今早在国会下议院的部长问答环节中,回应行动党居銮国会议员黄书琪的口头质询时表明,无论主流媒体或个人媒体都在电影发展局法令管制底下。

“影片出品人一定要申请出品影片执照及拍摄认可信(Surat Pengakuan Penggambaran),不管是在社交媒体或传统频道出品影片的主流媒体或个人媒体。”

换言之,主流媒体或个人媒体,如抖音或Instagram账户的影片,一律需要申请出品影片执照及拍摄认可信。

“‘影片’包括专题片、短片、短篇主题片、预告片、纪录片、广告宣传片,以及任何形式的录影,包括录影带、光碟,其中含有移动的影像,有或无声音,供公众或任何阶层公众观赏。”

赛夫丁也说明,政府鼓励所有个人和组织拍摄和产制影片,只要遵循法律行事,政府都会大力支持。

根据影发局的网站,欲申请制作和拍摄影片者必须注册为私人有限公司,同时拥有不少于5万令吉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