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更新

大马政府早前撤销高盛集团提控,如今该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要求重新审核两年前因一马公司案而被控的4项控罪。

黄宗华(Roger Ng Chong Hwa,前译吴罗杰)的代表律师陈福泉(Tan Hock Chuan,人名译音)今早向媒体证实,已为当事人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

“我依照当事人的指示,昨日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这是关于要求检视他所面对的控状。”

陈福泉是在今早于吉隆坡高庭出席案件过堂程序后,向媒体透露上述进展。

陈情书(letter of representation)是辩方向控方提呈的文件,以要求解决刑事案件。辩方可能要求撤控,或是表明被告愿意认罪并寻求较轻的罪名等等。

今早,黄宗华的2项罪控在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审理的法庭过堂;另外2项罪控则在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加米尓(Muhammad Jamil Hussin)的法庭过堂。

现引渡美国受审

律师陈福泉在法官再尼的审讯庭上表明,之所以要求重新检视黄宗华面对的控罪,是因为上周法庭已批准控方撤控高盛集团。

“基于上周五(9月4日)的进展,也就是高盛集团的控罪已撤除,我昨日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

陈福泉也要求法官择定案件管理日期,以跟进总检察署是否接纳被告陈情之事。

副检察司洛思玛瓦(Roz Mawar Rozain)则向法庭强调,黄宗华目前已引渡到美国,准备在纽约面对一马案相关的控罪审讯。

她称,黄宗华在美国的案子预计明年2月开始审理,而1月开始遴选陪审员。

控方欲四罪联审

此外,洛思玛瓦今日也提出口头申请,将黄宗华的案子从法官再尼的审讯庭转移至法官加米尔的审讯庭,以便四宗控罪联合审理。

陈福泉则提醒法庭,此案仍在等待总检察署回复被告的陈情书。他也表明,辩方要求控方,以书面方式申请上述案件转移及联合审讯。

法官再尼随后谕令控方以书面方式,提出案件转移的要求。

他择定11月20日为此案暂定的开审之日。

另一边厢,黄宗华另2宗控罪于加米尔的审讯庭过堂时,陈福泉也同样向法庭表明辩方已提交陈情书之事。

法官加米尔也同样择定11月20日,为案件过堂以便跟进总检察署是否接纳被告陈情。

高盛等三造无罪

国盟上台后,大马政府2020年7月与高盛集团和解。吉隆坡高庭9月4日也批准总检察署撤销对高盛集团及其两家亚洲子公司的提控,三造遂宣告无罪。

2018年,黄宗华因涉及一马公司债券案而遭马来西亚和美国控告,如今已引渡至美国,面对当地的贪腐控罪审讯。

黄宗华在马来西亚被控为一马公司发行3批总值65亿美元债券过程中,涉嫌与高盛集团串谋提供虚假或含误导成分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