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为了应付一马公司丑闻的刑事提控,向美国法庭申请投资银行高盛集团的文件及证词,试图为自己洗去罪名。

《路透社》报道,纳吉昨天在纽约向法庭入禀上述申请,声称高盛集团及它昔日的东南亚董事长雷斯纳或许掌握证据,足以证明一马公司管理层勾结诈财,同时说谎诬陷他,以逃避罪责。

纳吉也声称,雷斯纳等人隐瞒了金钱流,使他误信汇入其银行账户的一马公司资金,其实是沙地阿拉伯王室的政治献金。

“这个阴谋横跨多个地区和不同的主权国家,其中涉及好一些人物,也利用众多的空壳公司。”

高盛律师拒绝回应

无论如何,根据《路透社》,高盛集团发言人以及雷斯纳的代表律师都拒绝回应这次的发展。

纳吉在掌权期间的2009年成立主权基金一马公司,而高盛集团于2012至2013年之间三次在收取极高额的佣金下,替一马公司发行债券,募集65亿美元(约272亿令吉)资金,但部分资金最终遭人挪用。

而美国司法部相信,一马公司有约45亿美元资金遭纳吉、大马商人刘特佐、雷斯纳等人串谋挪用。

2018年11月,美国司法部提控刘特佐、雷斯纳和高盛前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 Chong Hwa),而雷斯纳2018年已向美国政府认罪。

高盛集团于今年7月于大马政府达致和解,同意支付39亿美元(折合166亿令吉)以了结在大马的一马案官司。10月,高盛集团也向美国美国司法部认罪,并同意缴付23亿美元(折合95亿3597万令吉)罚款,同时交出6亿美元(折合24亿8765万令吉)的不法利益。

纳吉于今年7月底,就SRC案被判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成,处以合共72年监禁和2亿1000万令吉罚款,不过案件仍在上诉阶段。

无论如何,纳吉另外还有4宗案件在审理或等待审理,即一马公司案、窜改稽查报告案、IPIC案以及SRC加控洗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