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欲撤女性国籍传承权案,法庭506裁决
7名女子去年入禀兴讼,要求法庭宣判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继承大马国籍。如今政府寻求撤销这项诉讼申请。
这次诉讼的原诉方是“家庭前沿”(Family Frontiers)主席苏丽肯佩(Suri Kempe)联同另外6名马来西亚女子。
7名女子去年入禀兴讼,要求法庭宣判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继承大马国籍。如今政府寻求撤销这项诉讼申请。
这次诉讼的原诉方是“家庭前沿”(Family Frontiers)主席苏丽肯佩(Suri Kempe)联同另外6名马来西亚女子。
“家庭前沿”今天发文告证实,政府申请撤销这起诉讼申请。
该组织表示,大马政府申请撤案的理由是,这项诉讼申请“琐碎和轻佻”。
惟该组织反驳,这项诉讼申请并不琐碎,因为所针对的是具有歧视与过时的法律条文。这些法律阻止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取得公民权。
法律撕裂本地家庭
苏丽肯佩进一步指出,这些法律撕裂本地家庭,也显示政府罔顾女性公民所面对的困境。
“一些母亲等了16年,孩子才取得公民权,甚至有些孩子已超出联邦宪法第15(2)条文所规定的申请年龄资格。”
“有些孩子是非公民,但他们的兄弟姐却是本地公民。”
她补充,由于2019冠病疫情,一些孩子无法回到马来西亚与母亲相聚,促使这些母亲诉讼挑战既有的法律。
该组织补充,政府早前的回应并没有考虑马来西亚女子与非公民结婚,或在海外生子所面对的难题。
申请过程繁琐困难
该组织也指出,尽管内政部审批公民权申请有酌量权,但在2013年至2018年之间,依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提出的4112项申请,仅有142项获得批准。
该组织批评,申请公民权的过程充斥陈腐的官僚作风、不一致、不透明,使得提出申请的家庭充满不安。
该组织表示,排除一部分马来西亚人获得公民权不仅对个人与家庭造成伤害,还会损害国家发展。
先让法庭聆审诉讼
“家庭前沿”的代表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在文告中则指出,政府不应在法庭未聆审诉讼申请前,就要求撤销。
“别把法院的大门锁起来,拒绝那些真正面对问题的人。”
“我们不能歧视公民。(政府此举)是在否定2001年修宪(以消除性别歧视),并且违反马来西亚的国际义务。”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达尔(Akhtar Tahir)今日聆听双方陈词后,择定在5月6日聆审政府的撤销诉讼申请。原诉人在诉状将联邦政府列为答辩人。
让女性拥国籍继承权
原诉人去年12月入禀诉讼,要求法庭宣判,大马籍女性同样有权把国籍传承给海外出生的孩子。他们也要求法庭强制大马政府和属下机构,给海外出生的孩子发出公民权文件,包括身份证和护照。
12月3日,内政部副部长依斯迈在国会询答时指出,为避免不同国籍的父母所生的孩子拥有双重国籍,大马政府基于国安理由,仅能允许海外出生的孩子依父亲身份获得公民权。
根据现有法律,小孩在海外出生,若父亲为大马公民,则可以依据《联邦宪法》第14条文,自动获得大马国籍。
不过,若是母亲为大马公民,海外出生的孩子无法自动获得公民权,须依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申请公民权。惟申请程序繁冗,且不保证获批,一直为民间团体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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