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里南非法受委为由,罗斯玛申请撤销砂校案
前首相纳吉的夫人罗斯玛入禀法庭,要求撤销砂校电供案。
根据媒体过目的文件,罗斯玛透过阿克贝丁律师楼(Messrs Akberdin & Co)向吉隆坡高庭入禀这次的申请。
晚上7点54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的夫人罗斯玛入禀法庭,要求撤销砂校电供案。
根据媒体过目的文件,罗斯玛透过阿克贝丁律师楼(Messrs Akberdin & Co)向吉隆坡高庭入禀这次的申请。
罗斯玛寻求高庭宣判,砂校太阳能供电弊案的审讯无效。
她的理由是,总检察署非法外聘哥巴斯里南出任本案主控官。
今年2月,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宣判,罗斯玛在砂校电供计划弊案中,三项受贿罪的表面罪名全部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罗斯玛的三项控罪包括在2016和2017年间,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和收贿,以帮助后者取得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混合电供计划。
去年8月,高庭以理据不足为由,拒绝罗斯玛要求哥巴斯里南出示委任状的申请。不过,上诉庭4月8日允许罗斯玛索取哥巴斯里南的委任状。
主控官委任状不合法
罗斯玛除了申请撤销砂校电供案,昨天也入禀高庭,寻求推翻哥巴斯里南的主控官身份。
她要求法庭宣判,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条及379条下,哥巴斯里南的主控官委任状为非法文件,并且有法律缺陷。
因此,她寻求法庭宣判她无罪释放。
根据法庭文件,罗斯玛也声称,上诉庭已在4月8日发现,哥巴斯里南委任状并未遵守必备的3项要求。
比如,哥巴斯里南的委任状并非在罗斯玛在隆高庭被控当天,即2018年11月15日或之前所签署,而是迟至去年7月8日才签署。
此外,该委任状并非由2018年时任总检长汤米汤姆斯签署,反之,却是由现任总检长依德鲁斯所署名。
法庭文件也提到,隆高庭已择定在5月11日早上9点,为这两项案件过堂。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