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国际公司和其子公司成功向吉隆坡高庭申请资产冻结令,阻止前首相纳吉转走或变卖4200万令吉的资产。

《马新社》报道,吉隆坡高庭司法专员莫哈末阿里依夫(Mohd Arief Emran Arifin)今天在线上审讯时,批准SRC公司和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GMSB)的申请,向纳吉发出资产冻结令。

资产冻结令(Mareva injunction)是临时庭令,阻止答辩方在案件裁决前,变卖资产。

莫哈末阿里依夫下令,在本起案件最终裁决前,纳吉不准移除、变卖、处理海内外总值4200万令吉的资产,或减少其价值。

莫哈末阿里依夫也限定,纳吉必须在收到庭令后的30天内,通过书面向SRC的代表律师交待,原属SRC在海内外总值4200万令吉的资产。

每月最高提领10万元

根据资产冻结令后,纳吉每个月只能从银行账户或其他管道提领最高10万令吉,以应付日常开销和诉讼费用。

报道指出,上述提领限额也将法庭上个月向纳吉发出冻结令,限定对方每月最高提领10万令吉的规定计算在内。

莫哈末阿里依夫择定,5月13日将进行下一次的案件管理。

来自Messrs Rosli Dahalan Saravana Partnership律师楼的SRC代表律师向《马新社》证实上述裁决。

SRC和Gandingan Mentari的代表律师是纳加拉惹(M. Nagarajah)、莎菲纳(Syafinaz Vani)、克莱门特戴(译音,Clament Tay)、丽莎杨(译音,Lisa Yong )。

纳吉的代表律师则是法翰(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和迪拉甘( hilagan Mehanathan)。

SRC公司曾是一马公司子公司,如今为财长机构的全资子公司。纳吉曾在2012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期间,担任该公司的名誉顾问。

上个月也发出冻结令

2月8日,吉隆坡高庭批准一马公司和4家子公司的申请,发出单方资产冻结令。除了禁止转移总值6亿8100万美元的资产外,纳吉在冻结令期间,只能从银行账户每个月提领最高10万令吉,以应付日常开销。

一马公司等声称,上述折合约28亿4900万令吉的失款,最后流入纳吉的银行账户。不过,纳吉随后在2月18日入禀诉讼,申请撤销上述资产冻结令。此案将在5月6日审理。

去年,SRC公司及一马公司入禀民事诉讼,起诉纳吉等22造涉嫌欺诈,要求答辩人赔偿230亿美元(944亿令吉),而本案为该诉讼行动的一部分。

高庭于2020年7月裁定,纳吉在SRC案的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7项罪名成立,必须坐牢12年,同时罚款2亿1000万令吉。而上诉庭于去年12月驳回纳吉上诉,维持高庭的裁决及刑罚。但上诉庭允准暂缓执行裁决,以待辩方向联邦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