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性骚扰法若顺利通过,妇长料仲裁庭一年内设立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丽娜哈仑说,一旦2021年反性骚扰法案下个月在国会上议院提呈并通过后,预计可在一年内完成设立仲裁庭审理性骚扰投报。
她说,目前等待批准的程序,接下来就是着手成立仲裁庭,另外有待讨论的是向公共服务局申请新职位名额。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丽娜哈仑说,一旦2021年反性骚扰法案下个月在国会上议院提呈并通过后,预计可在一年内完成设立仲裁庭审理性骚扰投报。
她说,目前等待批准的程序,接下来就是着手成立仲裁庭,另外有待讨论的是向公共服务局申请新职位名额。
“若我们研读这项法案,可根据某些条款执行……不一定非得要等到一切完善我们才落实。“
”我们可以先看看哪些条款可以先生效,比如宣导、通过醒觉计划向民众讲解性骚课题……这可能需要一年左右。”
丽娜今天出席在吉隆坡举行的2021年反性骚扰法案部长与媒体说明会。
她说,在反性骚扰法下所接获的投报属于民事范畴,将以仲裁方式审理。
闭门审理保护隐私
她指出,每一项投报将以闭门方式审理,以保护举报者的隐私,进而鼓励更多人勇于举报。
丽娜指出,从口头询问和问卷调查可了解,许多女性受到性骚扰时,由于忧虑、恐惧、羞耻和缺乏实质证据,而不敢出面举报。
“一旦有了反性骚扰法案,我们希望从社会大众醒觉意识和宣导教育着手。“
她强调,性骚扰不是一种文化,不应该遭正常化,也不应视为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们推介反性骚扰法案,无形中也为她们提供安全的环境,无论是在职场,还是在公共场所等等。”
设仲裁庭将提高投报意愿
她说,根据妇女部微型网站的问卷调查,416名受访者中,有87.5%表明愿意在反性骚扰仲裁庭成立后出面投报。
丽娜说,妇女部将举行巡回说明会,向民众、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团体讲解防范性骚扰课题。
另外,妇女部副秘书长(策略)蔡春华在说明会上指出,根据该法案第20条文,仲裁庭可发出庭令,谕令答辩人向投诉人发表道歉声明。
她说,如果答辩人在大庭广众下性骚扰投诉者,则必须以任何方式公开道歉。
“可以发出的庭令包括答辩人必须为投诉人遭受的损失或损害支付赔偿(不超过25万令吉)。”
她解释,庭令涵盖的范围包括答辩人须为投诉人遭受的损失或损害支付赔偿,惟不得超过25万令吉。
蔡春华说,仲裁庭是鼓励受害者举报的另一选项,他们也可向警方投报。
她指出,假如答辩人认为仲裁庭的裁决不公平或严重违规,可把案件带到高庭。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