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撤“纳兹兰受贿”指控,唯坚持呈新证据翻案
前首相纳吉向法庭申请提呈新证据,以证明承审SRC案的高庭法官纳兹兰涉利益冲突,继而废止裁决。不过,他如今撤回纳兹兰涉嫌受贿的指控。
《马新社》今天的报道,纳吉是通过Zaid Ibrahim Suflan TH Liew & Partners律师楼,于上周五(8月5日)回复控方的宣誓书时,撤回有关指控。
前首相纳吉向法庭申请提呈新证据,以证明承审SRC案的高庭法官纳兹兰涉利益冲突,继而废止裁决。不过,他如今撤回纳兹兰涉嫌受贿的指控。
《马新社》今天的报道,纳吉是通过Zaid Ibrahim Suflan TH Liew & Partners律师楼,于上周五(8月5日)回复控方的宣誓书时,撤回有关指控。
纳吉在宣誓书中表示,他已明确地撤回任何可能意指纳兹兰涉嫌受贿而面对调查的说法。
“针对受贿的指控,我再度说明,我已撤回它们(指控)。”
尽管如此,纳吉坚持,存在新证据足以证明纳兹兰涉利益冲突,SRC案的裁决应该废止。
口供受机密法保护

控方在7月21日向联邦法院提呈的宣誓书中提到,纳吉不能以据称是纳兹兰(上图)的口供来废止SRC案的判决。
副检察司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当时表示,就算纳兹兰真的向反贪会给供,所有的口供都受到《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保护。
因此,他指出,纳吉不可能获得纳兹兰的反贪会口供,遑论是公开其内容。
4月19日,争议部落客拉惹柏特拉(Raja Petra)撰文指控,纳兹兰的银行账户拥有一笔来源不明的100万令吉存款,而这笔巨款是纳兹兰为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提供服务”的报酬。
纳兹兰随后向警方报案自清,而反贪会4月23日表示,接到投报并开档调查纳兹兰。
声称涉及利益冲突
2020年7月28日,纳兹兰宣判,纳吉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7项指控皆罪名成立,包括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罪。纳吉的监禁刑期同时执行,须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上诉庭去年12月8日维持纳兹兰的裁决,纳吉于是转而向联邦法院上诉。
为了推翻高庭的裁决,纳吉律师团队在6月7日入禀法庭申请提呈新证据,声称纳兹兰在一马公司与SRC案中有利益冲突,因为马来亚银行(Maybank)发出贷款给一马公司时,纳兹兰曾担任银行的法律顾问,要求重审此案。
联邦法院择定,今年8月15日起,审理纳吉的SRC国际公司上诉申请,聆讯日长达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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