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35分更新

随着高庭法官再尼端出“罪名全部成立”的判决后,前首相夫人罗斯玛泪洒法庭,泣诉自己在砂校电供弊案从未染指过一分钱,惨沦为受害者。

罗斯玛在辩方求情程序陈词时边哽咽边表示,她对今天的判决感到非常难过,但尊重法院的裁决。

她说,本身总是告诉辩护律师,在庭上只管说真话,而这也是她教育孩子的方式。

她喊冤道,她不曾在砂校太阳能混合电供计划中染指任何一分钱。

罗斯玛也声称,她过去领导两个慈善组织,即国家学前教育政策委员会主(Jawatankuasa Kerja Dasar PERMATA Negara),及部长及副部长夫人协会(Bakti),也同样没有染指它们数以百万计的公款。

“即时是在正副部长夫人协会(BAKTI),我也从来没有动过一分钱,我对日拔控股(的前董事经理赛迪的所为)毫不知情,我有劝告他不要上当,我从来没有要过钱,也没有人看到我在数钱或把钱带到楼上。”

“请听听我的心声,我尊重你的裁决,但我想带着对法庭美好的印象离开。”

“你要我全家受苦”

罗斯玛声称,她是本案的受害者,而真正的罪犯却逍遥法外。

她敦促法庭怜悯她,因为她也是个人。

“我今天的遭遇未来亦会发生在你身上,你的孩子身上,你的孙儿身上。我是这些事情的受害者。”

“你已经冤枉我的丈夫,你要我全家受苦。”

“请考虑我的话,毕竟我如今必须扛起一家之主的角色。”

罗斯玛的丈夫是前首相纳吉,他上周二(8月23日)在联邦法院终极上诉失败,在SRC案立即入狱服刑12年。

“不如把我杀了”

在控方要求重罚之际,罗斯玛在被告栏喃喃自言说,那么倒不如把她杀掉。

检控官哥巴斯里南当时要求法官,依法严惩罗斯玛,处以最高刑罚,以杀一儆百,杜绝贪污。

他说,罗斯玛的三项罪名,每一条罪可判处监禁最高20年,以及5倍贿款的罚款。

斯里南也说明,控方更希望法庭向罗斯玛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她无法缴付罚款,则以额外30年监禁取代。

辩方要求监禁一天

较早时,罗斯玛律师佳吉星求情,希望法官能考虑到罗斯玛对社会的贡献、初犯等因素,从轻发落。

他建议,法官判处罗斯玛监禁一天,外加其他轻罚。

最后,法官再尼判处罗斯玛监禁10年,罚款9亿7000万令吉。

罗斯玛在本案面对三项控罪,即在2016和2017年间,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Jepak Holdings Sdn Bhd)董事经理赛迪阿邦(Saidi Abang Samsuddin)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分别收贿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以协助后者取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混合电供计划。

吉隆坡高庭法官再尼今天较早裁决,罗斯玛在砂校电供弊案的三项罪名全部成立。

目前,罗斯玛仍有机会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寻求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