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旺祖乃迪表示,若有公务员涉及外泄前首相夫人罗斯玛案的法庭文件,公共服务委员会可援法惩治

他说,公共服务委员会(SPA)有具体的规定和纪律处分权,可以用来对付相关人员,因为在法院工作必须遵守规则。

“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别做影响司法的事。”

《马新社》报道,旺祖乃迪昨天在砂拉越山都望受访时如此表示。

昨天,冼都警区主任马永来透露,警方已经录取两名司法人员的口供,其中一人是高庭法官。不过,警方没有透露他们的身份。

警方已经鉴定10名证人,并将传召他们。

警方援引《官方机密法令》第8条文(泄露秘密)、《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泄漏执法单位的调查资料)以及《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网络发表冒犯言论)调查此案。

仅是参考资料

8月26日,争议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刊登文章声称,早在两个月前的6月24日,高庭法官已经写好罗斯玛有罪的判词。他还附上一份长达74页的“判词”,以及“不明人士”所准备的3页摘要。

罗斯玛也以此为依据,要求承审的高庭法官再尼退审。再尼驳回辩方的申请,并裁决罗斯玛罪成入狱10年,同时罚款9亿7000万令吉。

再尼指出,所谓外泄的文件,并非是其下令准备的判词草稿。他说,外泄文件其实是吉隆坡高庭研究单位所准备的报告,且不会影响裁决。他也强调,并没有读过这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