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养牛公司五造起诉大众银行泄漏账户资讯案续审。诉方律师沙菲宜指控,辩方证人为了避免影响自己的东家,而未提供完整供词。

沙菲宜今日在上诉庭口头陈词时表示,辩方证人在论及前大众银行职员佐哈里(Johari Mohamad)的内部调查结果时,有所保留。

他表示,该内部调查发现,佐哈里曾未经授权查阅账户资料,并交予时任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

他继称,这些证人曾在内部调查指证佐哈里,惟在本案给供时却有所克制。

“大众银行的证人处于一种不能作对的处境,因为他们仍在为银行工作,(而受阻)提供完整证词,以免影响到银行。”

未证明交资料给拉菲兹

然而,辩方律师熊新敏驳斥这一说法,指出大众银行的内部调查,仅能够证明佐哈里曾未经授权查阅相关账户,却未能发现他交资料给第三方,如拉菲兹(上图)的证据。

她进一步表示,诉方不曾参与大众银行的内部调查,无权援引调查结果来加强自己的指控。

她指出,辩方证人的证词能够证明,拉菲兹于2012年记者会上出示的文件,与佐哈里未经授权查阅的文件并不相同。

“大众银行已建立系统,防止这种做法(未经授权查阅账户讯息),惟无法阻止行为失常的职员泄漏(资料),因此未违反合约。”

熊新敏也指出,诉方不曾传召佐哈里和拉菲兹出庭供证。

“尽管拉菲兹(在高庭庭审中)被列为证人,惟诉方选择不传召他,让(高庭)法官得出不利(诉方)的推断。”

上诉庭三司择日再宣判

她补充道,诉方就此事向国家银行投诉后,佐哈里和拉菲兹就因涉嫌违反《1989年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遭到提控,惟最终皆无罪释放

该案件最终是以总检察署撤销上诉告终。

阿兹扎(Azizah Nawawi)领衔的上诉庭三司最终决议保留判决,并将在此后通知双方下判日期。

另两名承审法官为拉维达蓝(P Ravinthran)和南达巴兰(S Nantha Balan)。

2012年5月22日,国家养牛公司、执行主席莫哈末沙列、三家子公司起诉大众银行,违反《1989年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对其声誉与信誉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与损失。

他们声称,大众银行泄漏他们的账户讯息予时任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以佐证他们利用政府贷款,购买吉隆坡生态城8处房产的指控。

不过,吉隆坡高庭于2019年7月29日,因他们无法证明针对大众银行的指控,而驳回他们的诉讼,并指示他们向大众银行支付堂费35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