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主席桑特拉之前起诉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等共13人恶意拘留与提控,如今已正式申请撤诉。

桑特拉已在本月8日透过石黄李刘律师事务所,入禀终止诉讼。

根据法庭系统,原告人桑特拉在没有谕令作出任何支付,以及没有重新入禀提出索偿的自由,全面停止他在2021年10月15日入禀的诉讼。

桑特拉的代表律师TJ李今日受询时证实此事。

原定6月13日聆审

在去年7月21日,高庭法官阿末峇仄驳回汤姆斯及其余12名答辩方撤销桑特拉诉讼的申请,他们因而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原定在今年6月13日聆审。

此案答辩方除了汤姆斯,还包括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前主席苏克里、数名反贪会官员和检控官,即邝慧丽(译音)、莫哈末阿德里安、莫哈末尤斯林、莫哈末法德里、T纳沙文、沙兰拉、哈斯米兹、卡玛巴哈林、莫哈末扎基,以及反贪会与大马政府。

根据桑特拉的索赔诉状,莫哈末阿德里安与莫哈末尤斯林接获末苏克里和汤米汤姆斯的指示,于2018年11月20日晚上8点,在吉隆坡国际机场非法扣捕他直至21日下午5时,此举已违反联邦宪法第5(1)条款。

桑特拉指,尽管他已表明本身享有外交代表的逮捕豁免权,但莫哈末阿德里安与莫哈末尤斯林依然扣捕他。

桑特拉事件发生于2018年10月,当时一封匿名信交到了苏克里手中,之后在“法律兄弟圈”内流传,包括在2018年6月至2020年2月担任总检察长的汤米汤姆斯。

桑特拉因而就非法禁锢、侵犯宪法权利和非法谋害提出诉讼,并称他遭遇声誉、诚信、善意、自由、尊严都受到损害,忍受著精神痛苦、屈辱和焦虑,因而向高庭入禀诉讼,要求374万9557令吉26仙的特别损害赔偿,以及由法庭评估的一般、加重和惩戒性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