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透露,他们将通过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跟警方合作,揪出斯里亚南“车震事件”影片的上载者。

《马新社》报道,张念群指出,上载猥亵内容到社交媒体等同滥用网路,抵触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涉及不当使用网路设备或服务的罪名,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促民众谨慎上载或分享

此外,张念群劝告民众,在上载和分享网路内容时务必谨慎,避免触法。

“若看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天文,它确实阐明,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服务,确实为罪行,例如上载猥亵、冒犯、干扰恐吓他人的内容等。”

“如果任何人上载这些内容到社交媒体,则它就构成不当使用,可以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被调查。”

张念群是今天在柔佛古来出席开斋活动之后,向媒体发表上述的谈话。

网上爆出新山斯里亚南“车震事件”后,警方在上周四(6日)逮捕涉案的两名男女主角,并以《刑事法典》377D条文,即公共或私人场合进行猥亵行为的罪名来调查。

不过,部分人也质疑警方执法不公,没有调查和对付把拍摄和上传“车震”影片的人士。

昨天,潘伟斯发文告透露,两名当事人连同家属一齐寻求他的法律协助,并指控两名拍摄者在案发时假冒警察、威胁和跟踪他们。

斯里亚南警区主任素海米今天向《当今大马》证实,已传召两名摄录者录口供,同时准备建议检署提控他们。